阜新市生态环境局阜新县分局关于2025年3月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日期: 2025-03-04 浏览量:538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阜新县分局 责任编辑:骆文彬 文字大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5年3月4日2025310

联系电话:0418-6360797

 真:0418-6360797

通讯地址:辽宁省阜新市阜新县政务服务中心

 123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阜新群鑫金属铜炉渣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辽宁省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建新路远东大街6号阜新博发铜业有限公司

阜新群鑫金属磨料有限公司

辽宁中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1条铜渣砂磨料生产线,年产除锈砂10万吨,新增回转烘干机1台、全封闭直线振动筛2台、颗粒物料自动包装机1台、高效除尘系统3套及相关配套设备等。总投资700万元,环保投资40万元。

(一)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装卸料及堆存粉尘、厂内运输废气、上料粉尘、烘干废气及筛分废气。原料卸料、成品装料及堆存过程均置于封闭车间内,定期对原料区进行洒水抑尘,对成品堆进行覆盖。厂区道路路面进行硬化,并定期洒水,保持路面清洁;运输、转运时要对运输车辆进行苫盖;皮带输送机设置于全密闭廊道内。上料产生的粉尘采用封闭车间和水雾喷淋设备抑尘。燃烧器采用低氮燃烧技术,产生的烟气与烘干废气一起经布袋除尘处理后(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99%)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筛分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处理效率99%)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烘干废气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标准要求;筛分废气及厂界无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建二级标准。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防控地下水及土壤污染,结合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

(三)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要求建设单位合理布局,选用低噪音设备,采用有效减震、隔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除尘灰、车间沉降灰、筛上筛下物、废布袋、炉渣、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生活垃圾及废含油抹布及手套(豁免)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除尘灰、车间沉降灰和筛上筛下物收集后定期交由水泥厂综合利用;废布袋、炉渣定期外售;废润滑油、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确保危险废物暂存、转运、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相关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次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若有相关支持性文件,请在本栏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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