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生态环境局阜新县分局关于2025年2月1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日期: 2025-02-17 浏览量:778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阜新县分局 责任编辑:骆文彬 文字大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5年2月17日2025221 

联系电话:0418-6360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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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辽宁省阜新市阜新县政务服务中心

 123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辽宁排山楼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环境监测站建设项目

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新民镇排山楼村

辽宁排山楼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辽宁中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利用原建筑创新工作室和电修车间改造为环境监测站,原库房改为样品加工室,新增风机三台,箱式电阻炉七台及相关配套设备等。总投资235.32万元,环保投资62.9万元。

(一)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制样破碎废气、实验烟尘废气、实验酸性及有机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制样破碎设备设置在封闭车间内,制样破碎废气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统一汇至一套脉冲滤筒除尘器处理,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实验烟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汇至一套高效沉流式滤筒除尘器处理,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实验酸性及有机废气经通风橱或万向罩收集后汇至一套DBS复合吸附剂治理酸废气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危废暂存间产生的废气经集中抽风系统和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有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厂界外无组织废气执行(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防控地下水及土壤污染,结合监测站平面布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项目废水主要为蒸馏水制备排水、纯水制备浓排水、器皿清洗废水、监测站清洁废水、试验废水、实验废液。蒸馏水制备排水、纯水制备浓排水、监测站清洁废水、试验废水回用于选矿流程,不外排。器皿清洗废水中火法班组中首次、第二次器皿清洗废水作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第三次器皿清洗废水和湿法班组器皿清洗废水回用于选矿流程,不外排;实验废液中含酸废水经监测站外废水池暂存后泵送至选矿车间的炭再生车间中的存储罐内,经车间酸碱中和后回用于选矿流程,不外排;含氰废水采用存储桶存储后,每天由人工转运至试验区含氰废水排水管网内,统一泵送至球磨车间泵池,回用于选矿流程,不外排。

(三)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要求建设单位合理布局,选用低噪音设备,采用有效减震、隔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未沾染试剂的包装材料、废滤筒、纯水制备固废、制样破碎除尘灰、废坩埚、实验烟尘除尘灰、坩埚熔融废渣、灰皿灰渣、实验室废物、废过滤吸附介质、废活性炭。未沾染试剂的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由生活垃圾清运厂家清运填埋处理;废滤筒由厂家更换后回收处理;制样破碎除尘灰每年清理一次,全部回用于生产;纯水制备固废由厂家回收处理;废坩埚不暂存,人工直接送至厂区内碎矿车间的原矿仓内粉碎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实验烟尘除尘灰、坩埚熔融废渣、灰皿灰渣、实验室废物、废过滤吸附介质、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确保危险废物暂存、转运、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相关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次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若有相关支持性文件,请在本栏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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