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月1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日期: 2025-01-15 浏览量:13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骆文彬 文字大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5115日-2025121

联系电话:0418-6618590

 真:0418-6618537

通讯地址: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阜新市政务服务中心

 编:123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辽宁大慧皮革鞣制加工有限公司年加工35万标张牛皮鞣制、30万标张猪皮鞣制棒球手套革及年精洗加工1万吨羊毛项目

清河门区

辽宁大慧皮革鞣制加工有限公司

辽宁省环保集团辐洁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阜新市清河门区辽宁阜新皮革产业开发区内,项目新建两座生产厂房及配套设施和办公楼一座。年加工65万标张手套革,其中牛皮手套革35万标张,猪皮手套革30万标张。年精洗羊毛加工量为10000吨。项目总投资7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91.9万元。

本项目应严格按照《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工程设计、建设与管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项目施工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污染防治措施,保证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原皮库设置封闭,负压收集废气经碱喷淋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涂饰烘干工序废弃采取涂饰机密闭,废气收集后经一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危废间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与一般固废间废气及污水处理站恶臭污染物经碱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废气排放确保对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标准中相关要求。

要求加强生产管理,严格对无组织排放源的监控,减少无组织排放废气产生,确保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含铬废水由厂房内含铬废水预处理系统处理,确保满足《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6-2013)表2出车间标准。含硫废水由厂房内含硫废水预处理系统处理,综合废水、羊毛清洗废水和喷淋废水与处理后的含铬废水、含硫废水共同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入皮革产业开发区第一污水厂纳管标准后排放;生活污水和3#厂房(羊毛)地坪清洗废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清河门区津源污水厂进一步处理达标排放。

结合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严格防控地下水污染。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优化布局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置处理,实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本项目产生的综合污泥应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毒性物质含量鉴别,若鉴定为一般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固体废物进行暂存与处置;鉴定为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进行暂存与处置。未进行鉴定前,分区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内;含铬废削匀渣、皮革废料、含铬污泥、化料废包装、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涂料桶、废机油为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管理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建设满足要求的危废贮存设施,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危险废物,按规定程序办理转移手续,做好危险废物出入库记录,填写危险废物转运联单,安全转移。避免危险废物贮存、转移过程中污染环境。

(六)落实环境监测措施。你单位须按照国家污染源管理相关要求规范设置排污口及标识。按照《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进行监测。

(七)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应做好应急物资储备,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和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应急预案做好衔接,定期进行环境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要求,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在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验收、使用和拆除等过程中,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两次网站公式,两次报纸公示,一张贴公告,均未收到反对意见。

2

阜新大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日处理35吨含铬污泥综合利用项目

清河门区

阜新大成生物科技有限公

辽宁天益达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阜新市清河门区辽宁阜新皮革产业开发区内,项目在现有车间内新增一条35t/d含铬污泥综合利用生产线,日处理含铬污泥35t。年产出制革用铬鞣剂2555吨,工业蛋白粉 2007吨。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5万元。

本项目应严格按照《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工程设计、建设与管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项目施工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污染防治措施,保证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酸溶工序产生的硫酸雾和喷雾干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通过各自集气罩收集分别处理后通过41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确保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7);原料库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取“碱喷淋+生物集中处理岛”工艺治理,尾气净化后引至41米排气筒(DA001)排放,确保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要求加强生产管理,严格对无组织排放源的监控,减少无组织排放废气产生,确保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中产生的碱喷淋废水回用于酸溶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入化粪池处理后,由生活污水排污管网排至皮革产业开发区第一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结合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严格防控地下水污染。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优化布局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置处理,实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本项目产生的压滤滤渣应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毒性物质含量鉴别,若鉴定为一般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固体废物进行暂存与处置;鉴定为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进行暂存与处置。未进行鉴定前,分区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内;废滤袋、废包装为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管理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建设满足要求的危废贮存设施,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危险废物,按规定程序办理转移手续,做好危险废物出入库记录,填写危险废物转运联单,安全转移。避免危险废物贮存、转移过程中污染环境。

(六)落实环境监测措施。你单位须按照国家污染源管理相关要求规范设置排污口及标识。按照《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进行监测。

(七)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应做好应急物资储备,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和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应急预案做好衔接,定期进行环境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要求,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在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验收、使用和拆除等过程中,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两次网站公式,两次报纸公示,一张贴公告,均未收到反对意见。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次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若有相关支持性文件,请在本栏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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