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分局关于2025年11月2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日期: 2025-11-21 浏览量:176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分局 责任编辑:张鹏 文字大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2025年11月21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文件

1

环保砂项目

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盛开路18号

阜新市盛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辽宁诚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占地面积10395m2,建筑面积5200m2(包含生产车间、库房、办公楼及附属设施用房)。项目总投资8500万元。建设内容为建设一条环保砂生产线,原料破碎、分选线,配套公用设施、辅助设施;可分选出铜、铝、铁等废旧金属。配套建设水、电、气、消防等设施。设计生产环保砂10万吨/年,分选废旧金属5000吨/年。

(1)废气

本项目上料粉尘采用“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措施进行处理,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利用布袋除尘器处理,粉尘去除效率99%。

袋式除尘器:其作用原理是尘粒在绕过滤布纤维时因惯性力作用与纤维碰撞而被拦截。细微的尘粒(粒径为1微米或更小)则受气体分子冲击(布

朗运动)不断改变着运动方向,由于纤维间的空隙小于气体分子布朗运动的自由路径,尘粒便与纤维碰撞接触而被分离出来。含尘气体从袋式除尘器入口进入后,通过烟气分配装置均匀分配进入滤袋,当含尘气体穿过滤袋时,粉尘即被吸附在滤料上,而被净化的气体则从滤袋内排除。当吸附在滤料上的粉尘达到一定厚度时,电磁阀开启,喷吹空气从滤袋出口处自上而下与气体排出的相反方向进入滤袋,将吸附在滤袋外表面的粉尘清落至下面的灰斗中。

(2)废水

本项目用水主要为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生产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后进入阜新市北控水务公司处理。

(3)固废

①未燃尽物

筛选工段产生未燃尽块状物,未完全燃烧的炉渣约占原料的1.5%-2.0%,本项目按2.0%计,则分选产生的未燃尽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100t/a,经人工拣出后,集中送回阜新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重新焚烧。

②生活垃圾

本项目劳动定员30人,生活垃圾按每人0.5kg/d计,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5kg/d(4.95t/a),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桶,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③检修废机油

本项目运行过程中需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检修,设备检修会产生少量废机油等废油,根据工程生产经验,检修废机油产生量约0.1t/a。本次评价要求废机油采用专用容器收集,全部暂存于危废贮存点,收集后可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④废筛网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滚筒筛定期会有废筛网产生,产生量约为0.5t/a,作为一般固废外售。

⑤废布袋

本项目布袋除尘器定期会有废布袋产生,产生量为0.2t/a,作为一般固体废物外售。

⑥砂泥

砂泥包括砂料筛选出的砂泥、筛选回收粉尘和沉淀池沉渣脱水及压滤机压滤后的砂泥。砂泥粒径<0.18mm,含水率15%,年产量18000t/a。外售制砖厂制砖。

(4)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设备运转,噪声级为70~80dB(A)。针对本项目噪声源的特点,项目拟采取如下措施:利用建(构)筑物隔声降噪;设置基础减震设施。



二、公示期限:2025年11月21日-2025年11月26日(5个工作日)

三、联系电话:0418-6583703

四、通讯地址: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东风路173号(804办公室)

邮编:123000

五、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次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若有相关支持性文件,请在本栏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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