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10-29 浏览量:151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海州区分局 责任编辑:张鹏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5年10月29日-2025年11月5日
联系电话:0418-6325195
传真:0418-6325195
通讯地址: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中华路66号
邮编:123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年产24万立方米混凝土和10万吨砼构件项目 | 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煤城西路23号1门 | 阜新荣源商砼有限公司海州区分公司 | 沈阳东环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阜新市荣源商砼有限公司海州分公司位于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煤城西路23号1门,建设年产24万立方米混凝土和10万吨砼构件项目,厂区总占地面积为43492m2,总建筑面积约7880m2,租赁原五龙矿造纸厂厂区。本项目拟投资500万元建设2条混凝土生产线和1条砼构件生产线,同时配备生产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混凝土24万m3,年产砼构件10万t。 | 一、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 1.废气:施工期间废气主要为材料运输、装卸时产生的扬尘。 2.废水: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 3.噪声: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种施工机械、运输车辆、设备安装时产生的噪声。 4.固废: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二、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 1.废气:(1)混凝土生产线:砂石料卸料及堆存粉尘:本项目砂石料(石头、沙子、煤矸石陶粒)在原料库房内卸车会产生卸料粉尘,原料堆存时会产生堆料粉尘。上料粉尘: 本项目沙子、石子、煤矸石陶粒从上料斗传送至搅拌楼采用密闭传送带。搅拌粉尘:骨料(石子、沙子、煤矸石陶粒)通过密闭皮带输送至搅拌机。水泥、粉煤灰通过密闭管道输送至搅拌机内。筒仓口呼吸粉尘:本项目粉料(水泥、粉煤灰)由罐车运输入厂,输送至筒仓,筒仓粉尘经仓顶自带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道路运输粉尘:项目车辆运行过程中有扬尘产生。(2)砼件生产线:砂石料卸料及堆存粉尘: 本项目砂石料(石头、沙子)在原料库房内卸车会产生卸料粉尘,原料堆存时会产生堆料粉尘。上料粉尘:本项目沙子、石子从上料斗传送至搅拌楼采用密闭传送带。搅拌粉尘:骨料(石子、沙子)通过密闭皮带输送至搅拌机。水泥、粉煤灰通过密闭管道输送至搅拌机内。筒仓口呼吸粉尘:本项目粉料(水泥、粉煤灰)由罐车运输入厂,输送至筒仓,筒仓粉尘经仓顶自带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道路运输粉尘: 项目车辆运行过程中有扬尘产生。 2.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运输罐清洗废水、搅拌机清洗废水、轮胎清洗废水及生活污水。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搅拌机、输送皮带及加压泵等设备运行噪声。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包括布袋除尘器收集除尘灰、废布袋及沉淀池产生沉淀渣。危险废物包括废润滑油及油桶、废含油抹布和手套。 三、执行的主要环境标准 1.废气执行标准 施工期产生的扬尘执行辽宁省地方标准《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规定的城镇建成区排放浓度限值。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粉尘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3标准。 2.废水执行标准 本项目无废水排放。 3.噪声执行标准 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标准。运营期厂界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执行标准 一般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八号公布,2020年4月29日修订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关于发布《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的公告(公告2024年第4号)。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规定。 四、减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废气:本项目在施工期间,通过设置围挡、大风天气尽量不露天作业、洒水抑尘、加盖苫布等措施可减小施工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施工机械设备及汽车排放的尾气,为尽可能减少施工废气污染环境,应加强对设备和车辆的检修和维护。严格执行《关于严格执行全市城区房屋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标准的通知》的六个百分百: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 2.废水: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3.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尽量设置操作间,封闭隔声;加强现场管理,文明施工,自觉减少人为噪声等措施。 4.固废:建筑垃圾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废气:(1)原料卸料及堆存粉尘:本项目采取原料库房封闭,采取雾炮机进行洒水抑尘,密闭式堆场。(2)配料粉尘:原料库房和配料仓均为封闭结构且连通。(3)上料粉尘:本项目沙子、石子、煤矸石陶粒从配料仓传送至搅拌楼采用密闭传送带。(4)搅拌粉尘:骨料通过密闭皮带输送至搅拌机。水泥、粉煤灰通过密闭管道输送至搅拌机内。搅拌机全封闭,搅拌时注水,废气收集后经1台布袋除尘器收集后经18m高排气筒(混凝土生产线废气DA001、DA002,砼构件生产线废气DA003)有组织排放。(5)筒仓口呼吸粉尘:筒仓粉尘经仓顶自带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6)道路运输粉尘:厂内运输道路地面硬化处理,项目运输车辆在进出场前进行轮胎冲洗运输道路进行洒水降尘,保持一定湿度。 2.废水: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水外排。本项目搅拌用水全部用于混凝土搅拌,无废水产生;降尘废水全部自然蒸发,无排水;搅拌机清洗废水先经砂石分离机分离出砂石,再经厂区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用水,沉淀物回用于投料工序;混凝土运输槽车清洗废水先经砂石分离机分离出砂石,再经厂区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用水,沉淀物回用于投料工序;车辆轮胎清洗废水通过厂区内的导流沟排入沉淀池,经沉淀后上层清液回用于生产用水,下层沉淀物回用于投料工序;养护废水全部由地面、原料吸收或者蒸发消耗,不排放;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 3.噪声:选择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厂房隔声等设施。 4.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布袋除尘器收集除尘灰、废布袋、沉淀池产生沉淀渣、设备维护过程中产生废润滑油及油桶、废含油抹布和手套。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除尘灰收集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回用于生产。布袋除厂家回收处理,不暂存。沉淀池清掏的沉渣全部回用于生产,即产即清,不暂存。含油抹布、手套、废润滑油和废润滑油桶收集后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次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若有相关支持性文件,请在本栏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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