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生态环境局彰武县分局关于2025年10月2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日期: 2025-10-22 浏览量:77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彰武县分局 责任编辑:张鹏 文字大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5年10月22日-2025年10月28日

联系电话:0418-7723228

传真:0418-7733235

通讯地址: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丹霍路39号

邮编:1232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彰武众诚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10万立方米商砼及10万立方米稳定土建设项目

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兴隆堡镇阿莫村阿莫屯2号

彰武众诚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辽宁绿创环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厂区总占地面积4000m2,总建筑面积1050m2,计划年产商品混凝土10万立方米,年产水泥稳定土10万立方米。总投资1200万元,环保投资33.7万元,占总投资2.81%。

废气:(1)筒仓呼吸废气,4个筒仓设置排气管道,负压收集至1套布袋除尘器(收集效率100%,风机风量为5000m3/h,除尘效率99.5%)处理,颗粒物需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经过1根19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2)搅拌废气,混凝土搅拌和水泥稳定土搅拌分别采用密闭型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颗粒物需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经19m的排气筒有组织排放。(3)无组织废气,原料库采取封闭库房、移动式雾炮机抑尘,运输车辆采用厂区日常清扫、厂区地面硬化、对进入厂区内车辆进行清洗,无组织颗粒物需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废水:清洗废水和初期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进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噪声:优化项目平面布置,选择低噪声、低振动设备,采用封闭隔声等降噪措施,合理安排作业时间,设备定期维护,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固体废物: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置处理,实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沉淀池沉渣回用于生产;布袋除尘器收尘灰、搅拌楼沉降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布袋厂家回收,废混凝土、废模具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5m2),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存放在生活区垃圾桶,实行分类管理,并做到垃圾袋装化、存放封闭化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机油、废机油桶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规定的危险废物,按照环评要求定期更换。集中收集后暂存于(3m2)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土壤:采取源头控制、过程防控,分区防渗。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次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若有相关支持性文件,请在本栏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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