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10-21 浏览量:101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张鹏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入河排污口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作出同意设置阜新市彰武县哈尔套镇污水处理站入河排污口的决定书。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入河排污口设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5年10月21日-2025年10月27日
联系电话:0418-7723228
传真:0418-7733235
通讯地址: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丹霍路39号
邮编:123200
阜新市彰武县哈尔套镇污水处理站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
| £工矿企业入河排污口 £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 R城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 £其他参照上述管理的入河排污口 | |||||
入河排污口名称 | 阜新市彰武县哈尔套镇污水处理站入河排污口 | |||||
入河排污口编码 | 210922051BBAAA | |||||
设置类型 | R新设£改设£扩大 | |||||
责任主体基本情况 | ||||||
责任主体名称:彰武县哈尔套镇人民政府 | ||||||
详细地址 | 彰武县哈尔套镇哈柳路21号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210922725659494X | |||||
法定代表人及联系电话 | 姓名:王志军;联系电话:13464819966 | |||||
行业类别 | 4620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 |||||
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编号 | 91210922MACETBA62Y001U | |||||
入河排污口 设置地点 | 所在行政区域: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哈尔套镇镇区 | |||||
排入水体名称:哈尔套河 | ||||||
所在流域:辽河流域 | ||||||
经度:122.131808°;纬度:42.475579° | ||||||
污水排放方式 | R连续 £间歇 | 入河 方式 | £明渠R管道 £泵站£涵闸 £箱涵£其他:_______ | |||
是否共用 | £是 R否 | |||||
入河排污口截面信息 | R圆形截面:d=0.2m,S=0.0314m2 | |||||
£方形截面:L×B=m×m,S=m2 | ||||||
£其他形状截面:S=m2 | ||||||
入河排污口污水排放量,入河排污口重点污染物排放种类、排放浓度和排放量 | ||||||
污染物种类 | 排放浓度(mg/L) | 全年 | 特殊时段(-月至-月) | |||
污水排放量(万t/a) | 污染物排放量(t/a) | 污水日排放量(t/d) | 污染物日排放量(t/d) | |||
COD | 50 | 25.55 | 12.775 | 700 | 0.035 | |
NH3-N | 5 | 1.2775 | 0.0035 | |||
TN | 15 | 3.8325 | 0.0105 | |||
TP | 0.5 | 0.12775 | 0.00035 | |||
信息公开要求: 根据《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以及HJ1386标准要求,该入河排污口的名称、编码、类型、管理单位、责任主体、监督电话等信息应以R标识牌/R二维码等方式在入河排污口处信息公开。 | ||||||
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以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该入河排污口对应的责任主体彰武县哈尔套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排污单位有关要求,做好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置措施。具体包括: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的日常维护,配备备用电源,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等。 | ||||||
水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为减免该入河排污口设置带来的不利影响,入河排污口设置/使用过程中应当采取监测、巡查、预警等水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具体包括: (一)你单位应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维护,采取有效措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并符合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按有关要求和规范开展自行监测工作,加强计量及水质监测设施运行维护。 (二)你单位应建立巡查制度加强排污管线、入河排污口以及附属设施巡查。确保排污设施安全运行。 (三)你单位应按有关要求开展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在入河排污口处设立标识牌、监测采样井(或检查井)等。 | ||||||
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在满足污染排放要求基础上,应符合相关部门对供水、堤防安全和河势稳定等问题的保护措施要求; (二)开展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定期巡查维护排污通道、口门以及附属设施等; (三)该入河排污口设置经批准后,若入河排污口设置地点、排放方式、排放量和主要污染物发生变化,或导致纳污河段水质超标,造成水质类别改变的,需重新进行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 |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次拟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若有相关支持性文件,请在本栏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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