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生态环境局阜新县分局关于2025年9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日期: 2025-09-25 浏览量:163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阜新县分局 责任编辑:张鹏 文字大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5年9月25日-2025年9月29日

联系电话:0418-6360797

传真:0418-6360797

通讯地址:辽宁省阜新市阜新县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123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阜新中清太阳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新型高效光伏组件项目

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皂力营子村和套土营子村

阜新中清太阳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辽宁绿创环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占地面积77095m2,主要建设6条新型高效光伏组件生产线,组件厂房2座、原料库2座、成品储存区2个,危险废物贮存库1座、固废贮存库1座等相关配套设施,建成后年产新型高效光伏组件5GW。总投资100000万元,环保投资303万元。

本项目废气为划片、焊接过程产生废气;层压过、交联检测、装框、灌胶固化、擦拭、危险废物贮存过程产生废气及食堂油烟等。组件厂房1划片、焊接过程产生废气经集气风管收集后(收集效率为90%),通过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处理(颗粒物处理效率为99%,挥发性有机物处理效率为75%),由一根17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擦拭过程在全封闭厂房内进行;层压、交联检测、装框、灌胶固化、危险废物贮存过程产生的废气经管道收集(收集效率为90%),通过二级活性炭处理(有机废气处理效率为75%),由一根17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组件厂房2划片、焊接过程产生的废气经集气风管收集后(收集效率为90%),通过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处理(颗粒物处理效率为99%,挥发性有机物处理效率75%),由一根17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擦拭过程在全封闭厂房内进行;层压、装框及灌胶固化过程产生的废气经管道收集(收集效率为90%),通过二级活性炭处理(有机废气处理效率为75%),由一根17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效率不低于60%)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有组织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二甲苯、锡及其化合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二甲苯、锡及其化合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运营期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标准限值。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防控地下水及土壤污染。结合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汇入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至阜新镇污水处理厂;循环冷却水排水经絮凝沉淀后排入市政管网,处理达标后排入至阜新镇污水处理厂。

(三)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要求建设单位合理布局,选用低噪音设备,采用有效减震、隔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东、南侧)及4类(西、北侧)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布袋、废边角料、不合格品、絮凝沉淀污泥、废机油、废油桶、废抹布、废活性炭、废包装桶、胶渣、废助焊剂。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布袋、废边角料、不合格品等收集后外售,絮凝沉淀污泥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机油、废油桶、废抹布、废活性炭、废包装桶、胶渣、废助焊剂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确保危险废物暂存、转运、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相关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次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若有相关支持性文件,请在本栏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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