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9-02 浏览量:113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分局 责任编辑:张鹏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2025年9月2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文件 |
1 | 扩建年产180万台铝合金制动钳体项目 | 辽宁省阜新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沙海街73号 | 阜新中孚轻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阜新市鑫源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 为迎合市场需求,拓宽公司产品种类,中孚公司投资1500万元,依托厂区现有的1#车间,拆除现有机加工序(4000吨高强度、高精度铝合金液压壳体项目的模具加工区)布设重力自动浇注生产线5条及其配套附属设施等,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180万台铝合金制动钳体。 | 1、废气 现有项目1#落砂工序、切割工序经6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1#车间制芯工序废气与浇注工序废气经8套滤筒除尘+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3#车间天然气熔化工序废气与浇注工序废气经3套滤筒除尘+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与清理工序(自带1套布袋除尘器)、抛丸工序(自带2套布袋除尘器)、落砂工序、切割废气共同经过1套滤筒除尘装置处理,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3#车间制芯工序废气经1套滤筒除尘+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根据例行监测数据可知,厂区现有项目废气可达标排放。 2、废水 现有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排水管网后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排入细河。根据例行监测数据可知,厂区生活污水可达标排放。 3、噪声 项目生产设备会产生噪声,经采取基础减振、墙体隔声等措施后,项目场界噪声可达标排放。 4、固废 (1)废切削液 本项目机加工序采用湿法机加工,运行过程中会产生废切削液,产生量约为0.15t/a。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废切削液属于“HW09”类危险废物,废物代码900-039-49,建设单位分类收集至1#危废贮存库内暂存,定期委托有此类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2)废机油 本项目生产设备需要机油润滑,会产生废机油,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废机油年产生量为0.08t/a。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废机油属于“HW08”类危险废物,废物代码900-214-08,建设单位分类收集至1#危废贮存库内暂存,定期委托有此类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3)废冒口 本项目切割工序会产生废冒口,主要成分为金属铝,本项目将废冒口可作为原料回用于熔化工序。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废冒口产生量为289t/a。 (4)不合格品 本项目检验工序会产生不合格品,主要成分为金属铝,本项目将不合格品作为原料回用于熔化工序。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不合格品产生量约为16.8t/a。 (5)废钢丸 本项目抛丸工序运行过程中会产生废钢丸,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产生量约为8.3t/a。 (6)铝灰 本项目熔化、除气过程会产生铝灰,根据物料平衡,铝灰产生量约为5.384t/a。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铝灰渣属于“HW48”类危险废物,废物代码321-026-48,建设单位分类收集至2#危废贮存库内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利用。 (7)除尘灰 本项目布袋除尘器的除尘灰主要成分为铝合金铸造过程产生的铝合金粉尘,将本项目产生的除尘灰收集后出售物资回收单位。根据物料平衡,除尘灰的产生量为36.02t/a。 (8)旧型砂 本项目落砂工序会产生旧型砂,产生量约为4.96t/a,公司将产生的旧型砂交由有旧砂处理再生能力的公司进行处理再生。 (9)废布袋 本项目废气治理均采用布袋除尘装置,运行过程中会定期产生废布袋,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废布袋产生量约为1.1t/a。 (10)废油抹布 设备维护过程中使用的清洁用具如油抹布等,产生量为0.01t/a。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废油抹布属于“HW49”,代码为900-041-49,建设单位分类收集至1#危废贮存库内暂存,定期委托有此类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理。意外混入生活垃圾的,可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11)废活性炭 废气治理过程中产生废活性炭。根据《现代涂装手册》(化学工业出版社,陈治良主编),活性炭吸附容量一般为25%。据工程分析,活性炭吸附有机物量为1.373t/a,则需要5.492t活性炭。废活性炭产生量为活性炭用量和吸附污染物量的总和,即6.865t/a。本项目所用活性炭吸附装置一次可填充800kg活性炭,则活性炭更换周期约为42d/次,则废活性炭实际产生量为6.973t/a。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废活性炭废物类别为HW49,代码为900-039-49。废活性炭由厂家定期更换,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12)废金属屑 本项目在使用切削液进行机加过程中会产生含油废金属屑,本项目废金属屑产生量为298.58kg/a。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使用切削油或切削液进行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属于危险废物的含油金属屑属于危险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06-09,在收集、储存过程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利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本项目产生的废金属屑采用过滤除油设备处理无滴漏后,将金属屑打包压块暂存于厂区危废贮存库内,定期外售金属冶炼公司利用;收集的切削液打入设备循环使用。 |
二、公示期限:2025年9月2日-2025年9月8日(5个工作日)
三、联系电话:0418-6583703
四、通讯地址: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东风路173号(804办公室)
邮编:123000
五、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次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若有相关支持性文件,请在本栏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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