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生态环境局阜新县分局关于2025年8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日期: 2025-08-25 浏览量:270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阜新县分局 责任编辑:张鹏 文字大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5年8月25日2025829

联系电话:0418-6360797

传真:0418-6360797

通讯地址:辽宁省阜新市阜新县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123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辽宁新阜高速公路项目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

辽宁省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富荣镇富荣村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辽宁英嘉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2座搅拌楼,仓储料区、上料系统、沉淀池、蓄水池等配套设施,该项目年产混凝土8万m3。总投资606万元,环保投资25万元。

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气为骨料装卸粉尘、筒仓废气、骨料输送储存粉尘、投料搅拌粉尘、车辆运输扬尘、食堂油烟。骨料(砂、碎石)装卸过程产生的粉尘通过封闭原料库,洒水车进行洒水抑尘;粉料(水泥、粉煤灰)的筒仓密闭,在装卸储存输送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通过筒仓顶部布袋式除尘器(除尘效率99.7%)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排放高度25m;物料在封闭原料仓库内堆存,骨料采用铲车输送并洒水抑尘,输送过程全封闭;骨料一次投料时采用铲车运输至封闭配料仓并洒水抑尘,骨料二次投料是密闭皮带输送至搅拌机内,粉料投料是密闭管道输送至搅拌机内,搅拌机置于封闭的搅拌楼内,混合搅拌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脉冲袋式除尘器(除尘效率99.7%)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厂区道路路面硬化,并定期洒水,对进出厂车辆轮胎清洗。食堂油烟废气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处理效率不低于60%),高出屋顶排放。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2浓度标准;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油烟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防控地下水及土壤污染,结合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项目废水主要为未添加化学药剂的试验室废水、搅拌机清洗废水、车辆清洗废水、食堂废水及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和生活污水进入防渗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搅拌机清洗废水和未添加化学药剂的试验室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车辆清洗废水自然蒸发不外排。

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要求建设单位合理布局,选用低噪音设备,采用有效减震、隔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及废油脂、除尘灰、沉淀渣、废布袋、废试剂包装、试验室废液。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餐厨垃圾及废油脂由有餐厨垃圾处置资质的公司回收;除尘灰、沉淀渣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废试剂包装、试验室废液属于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确保危险废物暂存、转运、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相关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次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若有相关支持性文件,请在本栏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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