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生态环境局太平区分局关于2024年11月2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日期: 2024-11-21 浏览量:526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太平区分局 责任编辑:骆文彬 文字大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411月21日-202411月27(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418-6659500

通讯地址:辽宁省阜新市太平区太平大街3号

 编:123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年产18万吨沥青混凝土、200吨乳化沥青及10万吨水稳料项目

太平区

阜新丰泰建设有限公司

沈阳市益环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阜新市太平区水泉镇长哈达村桥西、河道南,占地面积为20613.334m22024年7月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拟投资1750万元在阜新新型材料产业园区内建设沥青搅拌机组2套,为整体式沥青混合料搅拌设备。一备一用。同时配备生产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年产沥青混凝土18万吨、乳化沥青200吨及水稳料10万吨。

项目营运期对环境影响以及主要治理措施:

1、大气

本项目在运营期内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为混凝土生产线导热油炉和烘干塔燃烧废气,骨料配料、烘干产生废气,搅拌和卸料产生废气;水稳料上料、搅拌工序产生废气及原料储存和运输产生的无组织废气。

1)导热油炉及烘干筒燃烧废气。本生产线沥青原料罐、沥青加热罐加热介质为导热油,导热油炉低氮燃烧后烟气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烘干桶燃烧器经低氮燃烧后烟气经重力+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2)配料产生废气。该部分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内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3有组织排放;烘干产生废气。烘干桶运行产生废气主要为燃烧废气,颗粒物烘干产生的沥青烟气。骨料干燥系统中骨料烘干加热同时骨料干燥筒是滚动的,骨料在烘干加热工序(包括骨料提升及振动筛分工序)中会产生颗粒物,烘干产生的颗粒物经重力+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有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3)搅拌和卸料产生废气。经电捕焦油器+活性炭装置净化后由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4)水稳料上料、搅拌工序产生废气。在上料斗及一次搅拌机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上料及搅拌机搅拌颗粒物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4有组织排放。

5))无组织废气。项目物料存储于密闭原料库内采用喷淋方式抑尘,骨料输送采用密闭传输设备减少扬尘。沥青呼吸罐废气经活性炭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2、废水

本项目排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排至阜新市太平区污水处理厂。

3、噪声

项目运营区噪声主要来源于搅拌机、风机等设备噪声。在固定设备安装基础减震垫,减少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将噪声较大的噪声源布置在车间内部,远离厂界;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非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除尘器集尘,废布袋、废导热油、废活性炭、电捕焦油,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手套、废抹布。

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布袋除尘器除尘灰收集后作为粉料回用;袋式除尘器每年需更换1次布袋,由厂家回收;废导热油委托厂家更换,废导热油直接由厂家拉运出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在本项目厂区设置暂存点;废活性炭、电捕焦油、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手套、废抹布暂存于危废贮存点(15m2)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次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若有相关支持性文件,请在本栏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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