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生态环境局彰武县分局关于2024年10月3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日期: 2024-10-31 浏览量:606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彰武县分局 责任编辑:骆文彬 文字大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41031日-2024116

联系电话:0418-7723228

 真:0418-7733235

通讯地址: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丹霍路39号

 1232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彰武县涝区系统治理一期工程

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东六家子镇、西六家子镇、五峰镇、双庙镇、两家镇子、二道河子乡

彰武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辽宁昌鑫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为沟渠清淤整形485条、总长度885.39千米,改建渠系建筑物共784座,改建排涝河道上漫水桥8座;新建干沟过村屯段防护栏杆7.7千米;工程信息化建设等。项目总投资:21490.8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2.3万元,占总投资的0.8%。

大气施工扬尘采取设置连续围挡等控制措施,选用环保型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等控制扬尘措施施工期施工机械、汽车尾气排放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喷洒植物除臭剂等控制措施施工期底泥清淤恶臭需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废水:施工期施工废水全部经每个施工区布设1处隔油池和1处中和沉淀池收集和预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期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租用民房,产生的生活污水经租用民房的防渗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运营主要是泵站工作人员生活产生的生活废水,排入移动环保厕所定期清掏,不外排。噪声合理安排运营时间,项目禁止在夜间(22时至次日6时)进行作业。选用低噪设备,对噪声较大的设备设置减震垫加强设备的巡检和维护,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固体废物固体废物规划运输,送至指定地点处理,不得随意倾倒。生活垃圾存放在生活区垃圾桶,实行分类管理,日产日清,并做到垃圾袋装化、存放封闭化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施工机械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产生的油泥施工结束后进行清运,不在施工区贮存直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次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若有相关支持性文件,请在本栏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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