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10-18 浏览量:490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太平区分局 责任编辑:骆文彬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4年10月18日-2024年10月2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418-6659500
通讯地址:辽宁省阜新市太平区太平大街3号
邮 编:123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海州露天矿坑底西部生态修复一期示范工程 | 太平区 | 阜新市生态环境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沈阳汇邦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总投资3107.71万元,建设地点位于海州露天矿西端帮坑底,涵盖西端帮底部、北帮西部坑底、南帮西部坑底。利用阜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粉煤灰、炉渣回填海州露天矿坑底西部,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02664.5平方米。其中回填平场面积78.56亩,治理高度为采坑底部(-155m)至-40~-50m标高,回填最大相对高差107m,回填碾压约337.81万立方米(约270.25万吨),年回填处置灰渣量约90万吨,一期示范工程回填年限3年。防渗工程约245747m2、输水管线工程约2000米、挡墙水沟工程约1128米、复垦客土约2.62万立方米、复绿面积约78.56亩。 | 项目营运期对环境影响以及主要治理措施: 1、大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无组织排放的运输扬尘、卸车扬尘、回填作业扬尘和机械汽车尾气。 (1)运输粉煤灰使用专用封闭罐车,炉渣运输车辆要加盖苫布,运输道路使用洒水车定期洒水降尘。 (2)卸车过程中采取降低卸车高度、对卸车作业区进行洒水抑尘等措施。 (3)回填作业过程主要采取洒水抑尘、及时碾压、覆盖、防风抑尘等措施。 (4)加强对施工车辆的检修和维护,严禁使用超期限服役和尾气超标的车辆,减少机械和车辆的有害废气排放。 2、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渗滤液和职工生活污水,渗滤液主要来自于大气降水及抑尘沉降水。 渗滤液收集至渗滤液收集池(50000m3),自然蒸发后,剩余的回用于回填区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旱厕沉淀后定期清掏,用于堆肥。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为灰渣填埋时使用的各类作业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 设备选型上应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管理,文明施工;车辆运输安排在白天进行,且限速行驶,降低车辆通过时的噪声。 4、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后,由当地的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2次政府网站公示、1次报纸媒体公示、1次建设项目现场张贴公告均未收到反对意见。 |
五、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次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若有相关支持性文件,请在本栏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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