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生态环境局太平区分局关于2024年10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日期: 2024-10-12 浏览量:367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太平区分局 责任编辑:骆文彬 文字大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410月12日-202410月1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418-6659500

通讯地址:辽宁省阜新市太平区太平大街3号

 编:123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阜新劲达龙门CNC整机项目

太平区

阜新劲达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沈阳东环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建设单层钢结构厂房一座,厂房内包含生产车间、办公楼、生产及辅助用房等,项目占地面积34000m2,建筑面积10000m2

厂房建成后,企业将安装4米龙门加工中心、卧式加工中心、12米龙门加工中心、喷枪等生产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计划年产1200套数控卧式机床、50套12米龙门加工中心。

项目营运期对环境影响以及主要治理措施:

1、大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调漆、喷漆、晾干废气,危险废物贮存库废气。

1)调漆、喷漆、晾干废气。调漆、喷漆、晾干均在密闭喷漆间内进行,晾干过程产生的废气经引风机收集后,项目废气处理系统采用“纸盒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7m排气筒(DA001)排放。

2)危险废物贮存库废气。含挥发性有机物危险废物贮存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经负压收集引至喷漆间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7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废水

本项目排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停留后经市政管网进入太平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4米龙门加工中心、卧式加工中心、12米龙门加工中心喷枪、风机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选择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设置减振,建筑隔声等降噪措施减少噪声排放。

4、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边角料、废金属屑、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生活垃圾、废漆桶、漆渣、清洗剂桶、废清洗剂抹布、废润滑油及油桶、废纸盒、废活性炭、废稀释剂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手套、废含油抹布。

(1)废边角料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20m2),定期外售,综合利用。

(2)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3)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废金属屑、废漆桶、漆渣、清洗剂桶、废清洗剂抹布、废纸盒、废活性炭、聚氨酯树脂涂料桶、稀释剂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手套、废含油抹布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库(10m2)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次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若有相关支持性文件,请在本栏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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