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9-27 浏览量:224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细河区分局 责任编辑:骆文彬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2024年9月27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文件 |
1 | 加工年产5万吨绿色建筑用集成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四合路85号-5 | 辽宁新吉元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 阜新市鑫源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 辽宁新吉元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为辽宁宝厦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资方,现无偿租用辽宁宝厦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厂区进行建设。现有厂区生产厂房已经建成,厂房内设置有部分钢结构生产设备,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及部分设备进行建设,并新增抛丸、喷漆工序,增加自动焊接、自动切割、抛丸、喷漆设备,最终形成5吨绿色建筑用集成钢结构的生产能力。
| 施工期:本次技改依托现有厂房进行建设,施工期工程主要进行设备安装及厂区地面硬化。 施工期间主要污染物为设备安装噪声及安装过程中产生的部分包装废物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还田。由于安装过程中噪声源强有限,且施工期较短,在文明施工、包装废物收集外售,项目在施工期间产生的设备安装噪声及包装废弃物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废水基本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施工期的环境影响随施工的结束消失。 运营期:1废气:本项目运行过程中废气主要为切割烟尘、焊接烟尘、抛丸废气、调漆废气、喷漆烘干废气。废气污染因子为颗粒物、漆雾、非甲烷总烃和二甲苯。 为了减少运营期废气污染需采取以下措施:切割烟尘经激光切割机密闭负压收集后,由切割机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经可移动烟尘净化器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抛丸过程全密闭,抛丸废气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调漆室、喷漆烘干房全密闭,废气负压收集后,引入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20m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喷漆烘干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漆雾、VOCs,废气在喷漆烘干房内微负压收集,收集的有组织废气采用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DA002)排放;危险废物暂存点废气由密闭危废间内负压收集后,引入喷漆烘干工序的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DA002)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20m排气筒(DA002)排放。 2.废水:运营期废水为生活污水。 为了减少运营期废水污染需采取以下措施: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还田,不外排;待产业基地污水管网铺至厂区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阜新北控水务有限公司处理,最终排入细河。 3.噪声:本次项目运营期主要为设备噪声。 为了减少运营期噪声污染需采取以下措施:选择低噪设备,基础减震,车间厂房隔声等措施等。 4.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废边角料、收集粉尘、废焊材、废钢砂、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漆桶、漆渣、废过滤棉、生活垃圾等。 为减轻固体废物污染影响,建议运营期采取以下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边角料、收集粉尘、废焊材、废钢砂等收集后出售给废品收购站;废催化剂由厂家回收处理;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漆桶、漆渣、废过滤棉等在厂区危废暂存点内暂存,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收集,定期送至园区垃圾收集点,由园区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地下水、土壤影响及预防措施:一是源头控制措施:本项目选择成熟、可靠的工艺技术,以尽可能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同时对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符合标准的优质材质,以避免或降低跑、冒、滴、漏现象,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二是末端控制措施。主要包括项目区内污染区地面的防渗措施和泄漏、渗漏污染物收集措施,即在污染区地面进行防渗处理,防止洒落地面的污染物渗入地下。三是分区防治措施 。根据厂区各区域可能泄露至地面区域污染物的性质和生产单元的构筑方式,以及潜在的地下水污染源分类分析,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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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示期限:2024年9月27日-2024年10月9日
三、联系电话:0418-6323658(阜新市生态环境局细河区分局)
四、通讯地址: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25号(阜新市生态环境局细河区分局)
邮 编:123000
五、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次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若有相关支持性文件,请在本栏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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