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9-14 浏览量:225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清河门分局 责任编辑:骆文彬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9月14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4日-2024年9月2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418-6011331
传 真:0418-6011331
通讯地址: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政府510室(清河门区生态环境分局)
邮 编:123006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报告书、表(电子版) |
1 | 辽宁超斐凡皮业有限公司年加工 100 万张皮革后道整理项目 | 阜新市清河门区皮革开发区新区路 112 号 | 辽宁超斐凡皮业有限公司 | 阜新市鑫源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 2024.9.14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主办单位:阜新市生态环境局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科技大街99号 邮编:123000 Email:fxhbjzwgk@163.com
辽公网安备 21091102000084号 辽ICP备2021000648号 网站标识码:2109000013
建议使用1440*768分辨率 IE9.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6325101 网站举报邮箱:fxhbj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