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7-19 浏览量:905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骆文彬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提升服务企业、护航发展的能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阜新市生态环境局积极探索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精准化、精细化工作新模式,制定了《阜新市生态环境执法领域行政执法文书“四书同达”工作制度》,即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同时送达《守法建议书》《学法用法倡议书》《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按照《阜新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指南》要求,在制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书内容中,向企业清晰阐述处罚依据及救济途径,提升行政处罚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守法建议书》,告知企业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企业管理,有效指导企业健全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避免同类型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学法用法倡议书》,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普法宣讲,面对面答疑解惑,倡议企业加强学习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污染防治相关知识,积极引导企业学法懂法,从源头降低企业违法风险。
《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按照“谁处罚、谁负责”原则,着力优化企业信用修复程序,告知该行政处罚信息即将被公示的信用网站,指引当事人积极改善自身信用状况,精准提示失信企业尽早进行信用修复,消除不良影响。
通过建立生态环境执法领域行政执法文书“四书同达”工作制度,强化了对违法行为的预防和惩戒作用,真正实现了处罚与教育并重,同时为违法企业厘清相关法律法规、整改方向、信用修复等内容,引导排污单位主动作为,积极采取相关污染防治措施,避免发生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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