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份阜新市生态环境局典型案例

日期: 2024-02-04 浏览量:47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骆文彬 文字大小:

一、赵某心、孙某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

(一)案情简介

2023年8月22日,阜新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五科接到市民投诉,反映阜新市清河门区艾友矿农场内存在非法炼油污染环境问题。执法五科执法人员立即通知当地公安分局,共同前往艾友矿农场,对现场进行勘查,初步掌握部分违法犯罪线索。

(二)查处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7号)建议公安机关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行为予以立案侦查。清河门公安分局于2023年9月10日对案件立案侦查。

(三)案件启示

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调动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积极性是持续做好危废违法倾倒处置防范打击的重要法宝。生态环境部门第一时间将案件线索及其相关证据移送给公安机关,有效强化了行刑衔接,保障案件的顺利办理。下一步,将持续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执法协作和行刑衔接,严惩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有力遏制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共同保护一方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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