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生态环境局全面落实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

日期: 2023-02-22 浏览量:189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骆文彬 文字大小:

《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和《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准则》的颁布施行为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提供了法律依据,也标志着我国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制度进入新阶段。阜新市生态环境局按照生态环境部及省生态环境厅部署,建立健全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为全面推进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迈出坚实一步

一是大踏步紧跟改革步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3月正式启动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改革工作,公布2022年阜新市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共计160家。为推进阜新市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工作,阜新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推进2022年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改革工作的通知》,并于2022年8月4日举办全市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工作培训班。同时,为畅通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渠道,在阜新市生态环境局网站设立“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独立板块,截至目前,已完成企业临时环境信息披露报告56项。   

二是大格局提升监管效能。阜新市生态环境局及各县区分局明确专人负责,进一步明确规定、落实责任、规范行为深研《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准则》,制定临时披露报告和年度披露报告模板,将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改革工作要求第一时间通知到辖区企业,帮扶指导企业解决技术难题,减轻企业负担,使信息披露更好地服务环境管理。通过开展环境信息披露,探索建立信息社会共享机制,提升公众对企业污染排放监督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环境监管合力。

三是大数据赋能信息公开。日前,辽宁省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正式上线,企业可直接登录系统自主完成信息披露工作。2月15日,为了企业能够快速适应新系统操作要求,阜新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纳入我市2022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企业、技术服务单位及生态环境部门管理人员共200余人参加了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的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培训会。培训就信息披露法律责任、披露主体、披露内容、系统操作等进行了详细讲解,3月15日前纳入我市2022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企业将在系统上完成2022年度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年报上传公开工作。

阜新市生态环境局将加快建立企业自律、管理有效、监督严格、支撑有力的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督促企业主体有效履行信息披露责任,畅通社会监督渠道,提升环境监管效能,推动企业绿色转型和低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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