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良天数82天!我市空气质量再创新高

日期: 2022-04-02 浏览量:1266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骆文彬 文字大小:

第一季度,我市空气质量改善成果显著,综合指数为3.76,同比减少1.12,同比改善23%。我市优良天数达到82天,同比增加14天,同比改15.6%6项大气污染物浓度全面下降,其中PM2.5平均浓度为36.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0.2%;PM10平均浓度为6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4.4%;CO平均浓度为1.3/立方米,同比下降23.5%;O3平均浓度为9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9%;NO2平均浓度为2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SO2平均浓度为1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2.1%。

今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紧扣省市环境空气质量巩固提升的目标要求,以重点时段空气质量保障为契机,深入打赢蓝天保卫战。一是强化工业企业管控。建立每日一巡查机制,对辖区内重点区域开展督导巡查。二是加强秸秆和祭祀用品露天焚烧管控。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将责任落实到人,确保秸秆焚烧管控有力。三是严控扬尘污染。对辖区裸露土地、堆土进行摸排、巡查,及时发现隐患和问题,切实抓好源头管控。四是强化移动源管控。扩大机动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区范围,严禁国一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达不到国三标准的柴油车和国二以下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驶入低排放区制定《阜新市货运车辆禁限行通告》,市区主干街路全天禁止各类货运车辆通行,其他区域及两县建成区限时通行。五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效果明显。市政府出台《关于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第一季度全市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对违规销售烟花爆竹企业开展检查,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燃放。

下一步,我市以推进清洁取暖、扬尘管控、VOCS综合整治、移动源管控为重点,持续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各项管控措施,针对容易反复发生的问题及时开展常态化“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力争2022年我市空气质量再上新台阶。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