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积极落实“六稳”“六保”工作推动生态环境保护高质量发展

日期: 2022-03-25 浏览量:1045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骆文彬 文字大小:

市生态环境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积极落实“六稳”“六保”工作任务,精准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治理,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多举措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对省政府取消和下放的行政事项,坚决做到应取消的全部取消,应下放的全部下放。同时,为确保县区环保部门对下放权限“接得住”“批得准”,市级审批部门全程做好跟踪保障服务,确保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及时。二是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前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的有效衔接,规范工作流程,提高环境监管执法效率和执行力。充分发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管理效能,做好建设项目建设和生产、运行过程中的环境执法工作。制定了《阜新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与环境执法衔接管理工作制度(试行)》,强化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了环境影响评价、环保“三同时”和排污许可有效衔接的管理机制。

二、加强法治环境、信用环境一是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度。制定并下发《阜新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并推进落实。通过官网及时公示公开了权责清单、办事指南以及“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等,规范事前公示;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通过官网公示行政许可结果和行政处罚情况,接受群众监督,规范事后公示。二是完善自由裁量权。制定了《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固废法部分)》(试行),补充修正了《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等规范性文件,为我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保障。三是积极开展执法监督正面清单工作。统筹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强化环境监管和服务措施,积极开展执法监督正面清单工作,通过执法人员对企业进行政策宣讲、法律服务指引等举措,着力解决企业遇到的环保问题,达到以案释法、精准普法的目的。四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全面推行微违法行为合议免予处罚的方式,对主要为非主观故意,首次轻微违法且无被投诉、举报,未造成危害后果,经责令改正能立即纠正的相关排污单位减免罚款。执法人员通过批评教育、指导约谈等措施,促使相关排污单位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

三、打造办事方便的政务环境一是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全部行政许可事项集中到局行政审批科,行政审批科全员入驻市政务服务大厅,窗口业务办理向网上集中。二是减少审批环节。按照“四减”要求,对法律法规没有明确作为项目审批前置条件的手续一律取消。制定行政许可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图,编制行政许可服务指南。执行行政许可办理“一次性告知制度、首问负责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等服务制度,将“便民利企、高效审批、优质服务”落到实处。三是压缩审批时限。推行限时办结制,压缩法定办理时限,环评报告书审批时间由60个工作日缩短为30个工作日;环评报告表由30个工作日缩短为15个工作日。四是建立重大项目服务保障机制。成立重大项目环保审批服务工作专班,定期研究、优化服务工作机制,推行重大项目“管家式”服务。对重大项目指派专人为“服务秘书”,提前介入,一对一跟进,做好全程跟踪服务,及时指导、帮助解决环保方面存在的问题。五是规范环评文件技术评估评审工作。出台了《阜新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对全市技术评估提出统一要求,实现全流程指导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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