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03-03 浏览量:476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骆文彬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重大战略决策,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和《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有关文件,充分发挥对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支撑作用,我市积极开展“无废城市”创建工作。
我市是“十四五”时期,辽宁省推荐建设“无废城市”的4个城市之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无废城市”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高位推动。市生态环境局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全力开展“无废城市”申报工作。先后调取了18个部门的相关资料,认真梳理、研究、咨询有关专家,最终形成了《阜新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申报书》,上报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专门委员会办公室。
作为资源转型城市,我市将以“无废城市”建设为抓手,探索绿色低碳发展新途径,以规模化消纳和高值利用为核心,以历史遗留煤矸石等工业固体废物为重点,推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业的规模化、集聚化发展,实现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全面提升。到2025年底,实现历史遗留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的规模化消纳和高值化利用,显著降低固体废物产生量强度,延伸历史遗留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业链条,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和全量无害化处置,补齐危险废弃物处置利用能力短板,完善农林废弃物收运利用体系;完善固体废物监管制度建设,实现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东北地区及资源枯竭性城市转型发展提供有益探索。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按照国家和省级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无废城市”创建要求开展相关工作,确保进入国家创建名单。并严格对照“无废城市”建设各项标准要求,聚焦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用,科学编制实施方案,全面推动“无废城市”建设,提升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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