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积极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

日期: 2022-02-16 浏览量:428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骆文彬 文字大小: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探索差异化的气候投融资体制机制、组织形式、服务方式和管理制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国家级新区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关于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的指导意见》《关于转发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有关文件,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市生态环境局积极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目前,已经编制完成《阜新市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方案》和《阜新市气候投融资试点实施方案》,上报省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本次申报重点项目39个,计划投资约730.55亿元。主要涉及减缓气候变化类项目29个,包括调整产业结构,积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化能源结构,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工程项目;开展碳捕集、利用与封存试点示范;控制工业、农业、废弃物处理等非能源活动温室气体排放;增加森林、草原及其他碳汇等;涉及适应气候变化类项目10个,包括提高农业、水资源、林业和生态系统、海洋、气象、防灾减灾救灾等重点领域适应能力;加强适应基础能力建设,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科技能力等。

我市将统筹推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体系建设相关工作,加强顶层设计,着力解决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体系建设相关工作统一谋划、统一布置、统一实施、统一检查,建立健全统筹融合的战略、规划、政策和行动体系。计划通过3-5年的努力,基本形成有利于气候投融资发展的政策环境,培育一批气候友好型市场主体,探索一批气候投融资发展模式,使资金、人才、技术等各类要素资源向气候投融资领域充分聚集。积极推进风电、光伏、抽水蓄能、氢能等可再生资源资源项目的发展;同时对农田节水、国土绿化、草原生态建设等项目加强适应基础能力建设,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科技能力。通过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切实发挥“降碳”的引领作用,为促进绿色低碳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努力实现新能源产业链“建链、强链、补链、延链”,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提高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弹性,全面提升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屏障质量、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永续利用,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贡献阜新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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