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阜新市关于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实施方案>通知》的政策解读

日期: 2020-09-28 浏览量:1634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季露 文字大小:

  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通知》(环办执法〔2020〕16号)要求,遏制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案件,保障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厅和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定了《阜新市关于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阜新市关于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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