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铭大化学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环境信息公示

日期: 2020-07-27 浏览量:384 文字大小: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推进节能减排工作,促进经济绿色发展,根据《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第38号令)环保部《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环发〔2010〕54号)、《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2020年度第一批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辽环综函【2020】394号)》的要求,我公司(阜新铭大化学有限公司)按照《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第十一条第一、三款填写附表《重点清洁生产审核企业信息公开表》并进行公示

企业环境信息公开表

企业名称

阜新铭大化学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210921686629822G

法定代表人

刘桂芝

生产地址

阜蒙县伊吗图镇氟化工产业基地西环路

所属行业

C2614

联系人

唐海燕

联系电话

18941861983

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

化工产品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品),金属矿石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情况

名称

数量t/a

用途

间二甲苯

50

生产

氯气

233

生产

氟化氢

61

生产

三氯硫磷

1

生产

氢氧化钠

15

生产

冷媒

0.5

生产

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情况

名称

排放浓度(mg/m3

排放总量t/a

氯化氢

4.2

0.012

氟化物

0.57

0.0013

氯气

4.08

0.008

废水排放情况

67.7t/a

污染物名称

排放浓度(mg/L

排放总量t

COD

63

0.0043

氨氮

0.998

0.000068

BOD5

41.8

0.0028

氟化物

8

0.00054

pH

8.51(无量纲)

/

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理处置情况

危废名称

处置量

处置单位

三氟甲苯釜残

3.36

阜新环发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

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

公司已编制完成突发环境时间应急预案(已按照要求备案),并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定期进行环境事故应急演练,公司已形成了应对突发环境风险事故的应急小组,责任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公司配备了一定量的应急物资,经过专家评估符合应对突发环境事故响应行动条件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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