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6-01 浏览量:487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新太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委托深圳华越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阜新太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废旧塑料再生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向公众公开其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具体如下:
1、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阜新太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废旧塑料再生项目
建设内容:拟建于辽宁省阜新市阜蒙县伊吗图镇庄家店村,用地面积5119.9平方米,建设生产车间、综合楼及其他附属设施,主要回收废旧塑料造粒,生产聚丙烯颗粒。
2、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阜新太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辽宁省阜新市阜蒙县伊吗图镇庄家店村
联系人:刘树强
联系电话:13081749777
3、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深圳华越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盛平社区龙城中路54号阳光广场B栋二单元602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18138229731
4、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接受委托、现场踏勘、向公众公告相关信息、编制报告书、调查公众意见、反馈意见处理情况、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批。
工作内容: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识别、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保护措施论证、开展公众参与等。
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于拟建项目所持的态度和理由;工程拟建厂址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对项目选择在现厂址建设是否认可;重点关心的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等。
公示地点、方式
首次公示采取在网站公示的形式。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填写好的公众意见表发送至287480331@qq.com进行电子邮件联系。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请公众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公示的联系方式发送电子邮件、电话、写信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建议和看法。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6、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阜新太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主办单位:阜新市生态环境局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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