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朝君 副局长
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污染防治攻坚战、行政审批、自然生态保护、农业农村环境管理、营商环境建设、全面深化改革等工作。
具体分管办公室(营商环境建设、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行政审批科、自然生态与农业环境保护科、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联系市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分管领域相关工作和督促分管部门的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承担局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谷朝君,男,汉族,1968年4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阜新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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