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6-03-26 浏览量:97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张鹏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新****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违反大气污染防治制度案
(一)案情简介
根据省厅推送线索,2024年11月22日阜新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辽J**东风日产品牌车辆和辽J**思威品牌车辆涉嫌曾有简易工况法检测记录现改用非工况法进行检测并出具合格报告的违法行为,该公司也未出具这两台车辆无法使用简易工况法进行检测的相关证明视频影像,这种行为已涉嫌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违法行为。
(二)查处情况
该公司嫌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同时根据《阜新市生态环境局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办法(试行)》,我局于2025年4月2日对该公司处以行政处罚10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100元。
(三)案件启示
本案中,涉事公司为车辆违规变更检测方法、出具虚假合格报告,其行为直接破坏了机动车排放检测数据的真实性与公信力,干扰了大气污染源头治理。这警示所有检测机构,必须严守法律底线,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检测全过程规范、透明、可追溯。任何试图通过篡改数据、简化流程等手段谋取不当利益的行为,终将付出沉重的法律和经济代价。
该案件再次表明,依法、规范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空气质量的关键一环。各相关责任方均应以此为戒,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和环保责任意识,确保机动车排放检验工作规范、真实、有效,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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