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4-27 浏览量:12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骆文彬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县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干部职工服务意识和业务能力,阜新市生态环境局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分局及县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专题学习《阜新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阜新市生态环境局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分局及县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高度重视《阜新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专题学习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制定了详细的学习计划。为确保学习效果,阜新市生态环境局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分局及县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提前将《条例》内容发放至每位干部职工手中,要求大家提前预习,对《条例》有一个初步的了解。同时,将《条例》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研讨,使得全体党员干部对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在学习过程中,采取了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对《条例》进行了深入细致地学习和解读,进一步增强了大家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感。
通过本次专题学习,全体干部职工对《阜新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有了更深入地理解和掌握,服务意识和业务能力得到了显著提升。大家纷纷表示,要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行动,积极投身到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工作中去。在具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干部职工们更加注重依法行政、规范服务,积极为企业和群众排忧解难,有效提升了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同时,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大家纷纷表示将继续加强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为优化营商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
下一步,将继续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办公微信群、电子宣传屏幕等向全局干部职工普及《条例》内容,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不断加强培训教育,定期督导学习进度,确保全体干部职工对《条例》内容熟练掌握,并能灵活运用到实际工作中。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切实解决他们反映的问题和困难,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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