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阜新市生态环境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25-09-12 浏览量:55 来源:辽宁省阜新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张鹏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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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生态环境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辽宁省阜新市生态环境局(本级)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4年度辽宁省阜新市生态环境局(本级)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2024年度辽宁省阜新市生态环境局(本级)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生态环境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阜新市生态环境局(机关)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地方财政专项资金安排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贯彻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落实省、市委有关工作要求。

(二)阜新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负责制定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业务指导、组织协调和考核评价等工作;负责以市生态环境局的名义,在市辖区内依法统一行使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的行政处罚权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负责对市辖区范围内固定污染源的生态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执行情况、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和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管理情况等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负责对市辖区范围内固定污染源的自动监测设备运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负责对市辖区范围内核技术、射线装置利用等电离辐射单位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负责对市辖区范围内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等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对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验机构和机动车维修单位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负责对市辖区范围内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负责对全市范围内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地、市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地区开展生态保护执法检查工作;负责对查处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组织听证会,并按有关程序下达责改和处罚决定,对做出责改和处罚决定案件的执行情况开展行政执法后督察工作,对超过法定期限未自觉履行的行政处罚案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配合法院开展强制执行工作;协助市生态环境部门做好重大责改决定、处罚决定、行政强制决定和移送案件等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工作;协助市生态环境部门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设施设备实施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工作;负责全市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和市辖区范围内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按照上级部署对全市范围内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进行现场处置、调查、查处;负责全市范围内生态环境信访案件的受理、分拨、转办、督办、查办、汇总及相关考核等工作;协助市生态环境部门做好市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助税务部门开展环境税征工作;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其他执法权以及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辽宁省阜新市生态环境局(本级)2024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阜新市生态环境局(机关)

下设机关党委办公室、生态环境执法监督科、行政审批科、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生态环境科、土壤生态环境科、自然生态与农业环境保护科。

2、阜新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下设办公室、行政处罚科、执法管理科、信访与应急执法科、农业面源执法科、机动车排放执法科、核与辐射执法科、自然保护地执法科、执法一科、执法二科。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4147.9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147.99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47.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3.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6.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总计减少2399.06万元,降低36.64%,主要原因:项目减少,相应资金减少。

(二)支出总计4147.9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793.56万元,占支出总计的67.35%。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04.9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9.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9.58万元。

2.项目支出1354.4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32.65%。主要包括项目减少,相应资金减少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4.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2399.06万元,降低36.64%,主要原因:项目减少,相应资金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持平,主要原因:无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147.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93.56万元,项目支出1354.43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399.06万元,降低36.64%,主要原因:项目减少,相应资金减少。与年初预算相比,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53.2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4.13%,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96.3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47.9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8.45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7.13万元,主要是行政退休人员取暖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5.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去世,领取取暖费人员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0.80万元,主要是事业人员取暖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58.3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去世,领取取暖费人员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22.18万元,主要是职工养老保险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8.6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数有微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497.16万元,主要是职业年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内追加的两县上划人员上划前职业年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51.18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丧葬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内追加故去退休人员丧葬费。

2.卫生健康支出129.76万元,具体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73.53万元,主要是医疗保险统筹部分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9.5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数微调。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4.55万元,主要是医疗保险统筹部分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8.9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数微调。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31.68万元,主要是行政人员医疗保险公务员补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7.1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数微调。

3.节能环保支出3057.96万元,具体包括:

(1)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774.87万元,主要是行政人员人员公用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0.1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内追加的人员费用。

(2)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648.70万元,主要是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内新增污染防治项目。

(3)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378.87万元,主要是水污染防治项目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内新增污染防治项目。

(4)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326.86万元,主要是环境污染防治类项目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6383.9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除环保专网费用5.12万元以外,其他项目均为年内新增污染防治项目。

(5)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执法监察(项)539.18万元,主要是执法人员公用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3.1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转退休人员。

(6)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389.48万元,主要是两县执法人员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2.7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转退休。

4.住房保障支出181.82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81.82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9.2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数微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2.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正常维护。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25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支出。2024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支出等。

2.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支出。2024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00万元。2024年公务接待费与上年持平,主要是无支出等原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25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00%。完成预算的10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正常维护。比上年增加6.00万元,增长96.00%,主要是增加两县划入的车辆2台等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25万元,主要用于正常维护等,截至年末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93.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64.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229.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9.07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增加82.80万元,增长56.61%,主要原因是两县上划人员的费用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80.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9.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01.6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80.7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80.77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5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4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11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1354.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354.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100%,自评平均分100分。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250.44万元,总自评平均分100分。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VOCs废气处理设施技术升级改造项目240.6万元,全年预算数240.6万元,执行数240.6万元,执行率100%,自评分100分。该项目是中央资金补贴企业VOCs废气处理设施技术升级改造。

(2)氟化工产业开发区及十家子玛瑙工业园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项目208.5万元。全年预算数208.5万元,执行数208.5万元,执行率100%,自评分100分。该项目是省级以上资金支持的项目,已于2023年完成,此资金为该项目尾款。

(3)阜新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经费23.06万元。全年预算数23.06万元,执行数23.06万元,执行率100%,自评分100分。该项目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工作经费,用于比武大练兵、异地帮扶等工作支出。

(4)海州区平安寺南侧垃圾山填埋危险废物案件线索征集奖励10万元。全年预算数10万元,执行数10万元,执行率100%,自评分100分。该项目为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中,提供侦察线索而给予的奖励。

(5)环境空气细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408.1万元,全年预算数408.1万元,执行数408.1万元,执行率100%,自评分100分。该项目为中央资金支持的能力建设类项目,已完工并通过验收,此笔费用为建设尾款。

(6)机动车环检平台光纤租赁项目1.8万元。全年预算数1.8万元,执行数1.8万元,执行率100%,自评分100分。该项目为机动车环检平台网络费用。

(7)省入河排污口整治规范化试点工程项目支出70.98万元,全年预算数70.98万元,执行数70.98元,执行率100%,自评分100分。该项目是中央资金支持的建设类项目,阜新县东进污水处理厂排污口自动监测站,已完工并验收合格,投入使用。

(8)细河“一河一策一图”应急方案10.43万元,全年预算数10.43万元,执行数10.43万元,执行率100%,自评分100分。该项目是省级资金支持的项目,合同价格14.9万元,此笔费用为项目验收合格后,已付项目尾款。

(9)项目评审费292万元,全年预算数292万元,执行数292万元,执行率100%,自评分100分。该项目为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技术评估费用。

(10)2023地下水调查评估项目79万元,全年预算数79万元,执行数79万元,执行率100%,自评分100分。该笔资金是氟化工产业开发区及十家子玛瑙工业园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项目的尾款,已于2023年完成。

(11)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水质分析项目9.96万元,全年预算数9.96万元,执行数9.96万元,执行率100%,自评分100分。该项目是阜新市“十四五”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水质分析调查评估费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节能环保支出:指政府为了保护环境、节约能源以及促进可持续发展而进行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docx

第五部分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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