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5-07 浏览量:23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分局 责任编辑:骆文彬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2024年5月6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文件 |
1 | 扩建低压浇注工艺年产4000吨铸件项目 | 辽宁省阜新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沙海街73号 | 阜新中孚轻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阜新市鑫源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中孚公司依托厂区现有的4#车间和新建的5#车间,扩建低压浇注生产线4条及其配套附属设施等,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4000吨电驱变速箱壳体。 | 1、废气 (1)天然气熔化炉燃烧废气 本项目熔化工序采用天然气熔化炉,燃烧机均采用低氮燃烧机,产生废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2)熔炉废气 本项目熔化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量为3.772t/a,通过集气罩+布袋除尘装置处理,经过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3)浇铸废气 浇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量为0.988t/a,产生的废气通过集气罩+布袋除尘装置处理,经过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4)切割废气 切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量为22.419t/a,产生的废气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5)抛丸废气 每台抛丸机产生的颗粒物量为1.46t/a,产生的废气经抛丸机自带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6根15m高排气筒(DA006、DA007、DA008、DA009、DA010、DA011)排放。
2、废水 本项目运行过程中无工艺废水产生,产生的污水仅为职工生活污水,职工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10m3化粪池一座,经化粪池处理后依托园区管网进入阜新市北控水务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细河。 3、噪声 项目产生的设备噪声经设备基础减振,生产车间隔声、构筑物隔挡及距离衰减后,厂界昼间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即昼间≤65dB(A)。 4、固废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一般工业固废一部分回用于熔化工序,部分收集后外售。 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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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示期限:2024年5月7日-2024年5月11日(5个工作日)
三、联系电话:0418-6583703
四、通讯地址: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东风路173号(804办公室)
邮 编:123000
五、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次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若有相关支持性文件,请在本栏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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