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10-24 浏览量:167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骆文彬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及《辽宁省生态环境厅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制定《阜新市生态环境局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办法》《阜新市生态环境局不予处罚事项清单》《阜新市生态环境局减轻处罚事项清单(试行)》,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3年10月24日开始至11月1日结束,时限七个工作日。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孟祥南
邮箱:fxhbfz@163.com
电话:6325132
附件: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办法、阜新市生态环境局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及阜新市生态环境局减轻处罚事项清单(试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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