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3-16 浏览量:625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骆文彬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依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现将2023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的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16日至3月29日(1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企事业单位、组织、群众若对企业信息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网络邮件等方式反映。网络邮件方式:请将意见发送至fxhbzfjd@163.com,请注明联系人、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黄春颖 0418-6325115
阜新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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