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04-29 浏览量:2591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骆文彬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依据《辽宁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辽环发〔2020〕9号),根据辽宁省生态环境厅通告(2022年 第5号),阜新汉道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阜新铭大化学有限公司完成2020年度环境问题整改,现予以信用修复,环境信用等级提升为一般守信企业。
附件:2020年度阜新市企业环境信用修复企业清单
阜新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4月29日
附件:2020年度阜新市企业环境信用修复企业清单
1 | 阜新汉道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91210921594827768J | 一般守信企业 |
2 | 阜新铭大化学有限公司 | 91210921686629822G | 一般守信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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