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狠抓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辽宁省工作协调组转办案件整改落实工作

日期: 2021-04-12 浏览量:12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季露 文字大小:



截至4月10日,共收到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辽宁省工作协调组向阜新市转办案件7件,其中:我市完成案件整改且通过省工作协调组审核1件,我市已整改完成正在审核3件,正在推进整改落实3件。阜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转办案件整改工作高度重视,逐一研判交办,逐一调度督办,做到即交即办、立行立改。特别是深入案件现场,亲自指挥调度整改落实。

阜新市各涉案县区接到案件后,立即行动,第一时间召开案件交办会议,明确责任分工,确定办理主体和协办单位,详细部署安排整改工作,立即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县区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带队,到案件现场实地勘察、走访入户、现场办公、全力推进,确保群众反应问题整改到位。

阜新市工作协调组切实履行职责,组织纪检组与案件组联合办公,加强监督指导,狠抓重点问题督办工作,案件办理和问题整改工作有序高效推进。经过现场督察督办,对于整改不到位、不彻底问题,责令重新整改落实2件,并提出问责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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