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日期: 2021-04-25 浏览量:16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季露 文字大小:


(第11批   2021年4月24日)  
序号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D2LN202104160063阜蒙县佛寺水库老板徐*安砍伐山上的树木,将垃圾全部排入水库中,影响居民饮用水和生活用水。阜新市生态2021年4月17日阜蒙县林草局工作人员到现场核实后发现,举报地块与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X210000201812040084佛寺水库,徐某安在库区内砍树建度假村和酒店”涉案地块系同一地块。不属实经比对2004年4月11日、2011年5月22日、2016年5月29日徐*安承包地块航拍图片显示:该地块无林木生长,故不存在砍伐树木情况。
徐*安因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并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林地685㎡(其中:公益林25㎡、商品林660㎡)建设建筑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之规定,阜蒙县林业局于2018年12月14日对违法行为人徐志安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2、行政罚款6850.00元,即685㎡*10元/㎡=6850.00元;3、责令于2019年6月14日前恢复林地原状。截至2019年5月8日徐志安占用公益林林地已恢复林地原状,栽植油松12株,占用商品林部分正在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涉案地块占用国家公益林内的建筑物已于2018年12月拆除。
佛寺水库为工业水源,徐*安经营的山庄饭店占地符合水利部门相关要求。因疫情影响,自2020年初至2021年4月2日处于停业状态。2021年4月3日开业,厨房等房间的污水经过地下排污管道进入防渗井,其他产生生活垃圾有专门堆放地点。无垃圾排入水库情况,同时镇政府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确保水库周边环境卫生达标。
办结
2X2LN202104160007“2019年9月15日开始,阜蒙县太平镇奇金台村王*等人在下水泉村南河采砂,审批量是2万立方米,实际采砂量为11万立方米,盗采量达9万立方米,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阜新市生态举报材料提及的采砂地点位于官营子河阜蒙县太平镇奇金台、扣卜村河段,系经审批许可的砂场。该砂场于2019年10月11日取得《辽宁省河道采砂许可证》(采砂许可证编号19091014),被许可人为杨文全,开采日期为2019年10月11日起至2019年11月30日止,许可采量2万立米。属实该砂场在开采期间存在超出许可证规定范围采砂行为。阜蒙县水利局工作发现该砂场存在违法行为,依法对砂场予以封闭并下达停采通知,没收采砂保证金2.4万元和超采砂石料,同时将该案件线索移交公安机关。
2020年6月3日,阜新市纪委监委向阜新市公安局移送有关该砂场涉嫌非法采矿罪案件线索函,阜新市公安局指定阜新市清河门公安分局负责。阜新市清河门公安分局于2020年6月8日立案侦查。根据阜新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出具的勘测报告显示,嫌疑人杨文全、王禹、范洪春、王超、王世新等人在阜蒙县官营子河道太平镇采区河道内开采河砂总量约110636立方米,超出采砂许可证规定范围,涉嫌非法采矿罪。目前该案已由清河门区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至清河门区人民法院审理阶段。
办结
3D2LN202104160017新邱区阜新净山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位于赵家沟的二号基地加工煤矸石时产生的粉尘污染严重扰民。为规避检查,企业白天停产夜间作业。阜新市大气    经核实,“阜新净山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位于赵家沟的二号基地”为“新邱区南1煤矸石综合处理基地”。该项目尚未建设,目前项目立项完成,但可研、规划控制图、施工设计、土地手续尚未完成。阜新净山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曾借用固废资源综合利用科研中心场地,从2020年7月陆续对引进的设备质量、性能进行调试测试,至2020年10月18日结束。在调试过程中,已配备布袋除尘和喷淋设施,但由于缺少密闭措施,现场会产生少量扬尘。2020年10月18日至今场地未发生作业行为。部分属实    一是新邱区南1煤矸石综合处理基地项目在验收完成后,方可设备进场,开始生产。
    二是新邱区南1煤矸石综合处理基地项目正式投产后,要严格按照环保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
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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