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04-22 浏览量:11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季露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4月19日,我市收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辽宁省工作协调组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反映“阜新皮革产业开发区内企业排放异味扰民”问题。
经赴阜新皮革产业基地实地走访了解到,阜新皮革产业开发区于2009年4月运行,辽宁富新新材料有限公司和富国皮革工业(阜新)有限公司是开发区内企业。异味源自辽宁富新新材料有限公司水处理封闭不够密闭,造成废弃回收装置引风机吸力不足。富国皮革工业(阜新)有限公司暂存场未完全封闭,导致异味散出。
针对相关问题,清河门区列出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根据方案部署,对两家企业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两家企业对水处理及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场加强封闭管理,固体废物及时清运入库贮存,加装除臭设施。同时通过招商引资途径,引进辽宁绿康环保公司日处理50吨一般固废项目,此项目已于2019年11月20日正式运行,截至目前共处置2062吨。此外,先后与阜新金山煤矸石热电有限公司和辽宁阜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处置暂存污泥,截至2020年4月29日,固废暂存厂内约3.4万吨污泥已全部完成处置。为从源头解决问题,阜新皮革产业开发区要求入驻企业加强内部污泥管控。
下一步,清河门区将继续巩固环保督察整改成果,完善环保体系基础建设,建立完善“企业环保服务管家”长效机制,做好皮革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及运营监管工作,满足企业污水排放需求,完善固废处理、在线监测等环保设施,打造生态环保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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