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04-21 浏览量:12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季露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第7批 2021年4月21日) | |||||||||
序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2LN202104120090 | 阜新市新邱区益民街道阜新金德利热源有限责任公司铁路专用线工程项目的环评手续造假,举报人认为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第27页“本工程建设不涉及居民拆迁”的内容存在造假,实际上该项目沿线两侧都是居民区,与环评报告严重不相符 。 | 阜新市 | 其他 | 2021年4月13日10:00接到案件,当日完成现场核查,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一是“阜新金德利热源有限责任公司铁路专用线工程项目的环评手续造假,环境影响报告书第27页,本工程建设不涉及居民拆迁的内容存在造假”不属实:根据该环评报告书附件6“本项目沿线拆迁情况说明”,金德利热源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自新邱站引出沿锦阜高铁路廊道铺设。本建设工程所涉及拆迁问题为锦阜高铁路改建所划拆迁范围,与阜新金德利热源有限责任公司铁路专用线工程建设无关,因此“本工程建设不涉及居民拆迁”的表述正确。 二是“项目沿线两侧都是居民区”的说法不属实。经实地核查,该项目沿线两侧无居民区,仅北侧有1户居民为锦阜高铁路工程的拆迁范围,与举报人所说的阜新金德利热源有限责任公司铁路专用线工程项目无关。 | 不属实 | 无 | 办结 | 无 |
2 | X2LN202104120032 | 1.2018年,刘*以建养殖场为由,破坏林地近40亩、深度达20米。2.自2019年起,刘*在阜新市彰武县四合城镇三官村前古力板花屯南侧的蛤蟆山北侧非法采矿破坏山林80余亩。上述问题,举报人在2021年3月21日向阜新市相关部门反应过,但未彻底解决。目前,刘*在阜新市彰武县四合城镇三官村前古力板花屯西侧再次非法采矿,面积不详。 | 阜新市 | 生态 | 1.举报中反映的刘*养殖场,已获得设施农用地本案确认书(彰国土资设农备【2017】10号),使用面积未超出备案面积。该养殖场并未侵占林地,但养殖场南侧的土坑非法侵占林地8.697亩。2018年,彰武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原彰武县森林公安局)已立案查处,并依法移送彰武县人民检察院,彰武县人民检察院已对该案已下达了《不起诉决定书》(彰检公刑不诉【2020】40号)。2018年,彰武县自然资源局对刘*盗采山皮土立案查处(彰国土资执立字【2018】33号),罚款2.4348万元已缴纳。 2.蛤蟆山北侧土坑,地类为裸地,面积为61.5亩,为周边百姓及村集体建设公益事业自用取料场,从历年卫星影像看,已形成多年。未侵占林地,无新采挖痕迹,不存在采矿行为。2021年3月21日至今,经林草、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均未接到该信访举报案件。前古力板花屯西侧土坑,面积16.94亩。2018年,彰武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原彰武县森林公安局)已立案查处,并依法移送彰武县人民检察院。彰武县人民检察院已对该案已下达了《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彰检侦监不批捕【2020】19号)。2021年4月13日,彰武县林草局与彰武县自然资源局联合检查发现,破坏林地面积未发生变化,无新的破坏林地行为,但在原有土坑内有部分新采挖迹象,经核实采挖人为刘*。 | 部分属实 | 1.由刘*负责复垦,彰武县四合城镇政府、彰武县自然资源局监督实施,于2021年10月1日前完成复垦工作。待复垦完成后,彰武县林草局于2021年10月31日前完成绿化造林。 2.前古力板花屯西侧土坑。2021年4月13日,彰武县自然资源局发现土坑西侧林地内有采挖设备,立即对采挖设备进行扣押,并对盗采人员刘*立案查处,处罚0.2943万元(彰自然资执罚字[2021]7号)。 同时,由刘*负责复垦,彰武县四合城镇政府、彰武县自然资源局监督实施,于2021年10月1日前完成复垦工作。待复垦完成后,彰武县林草局于2021年10月31日前完成绿化造林。如违法当事人未按方案履行,将由相关部门强制执行。 | 阶段办结 | 无 |
3 | D2LN202104060039 | 阜新市阜蒙县太平镇机房沟村董*东在赵家窝铺小组南大沟损毁国家公益油松林15亩,用于耕种,破坏生态环境。举报人曾向森林公安部门、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过,至今未得到解决。 | 阜新市 | 生态 | 经调查,2007年2月23日,太平镇机房沟村村民董*东在机房沟村赵家窝铺东南大沟内,以家庭承包方式分得一块“孤岛”式耕地,因无法使用牲畜进行农事作业,经同组村民联合同意后,让其承包并开荒的情况下,向机房沟村村委会提出申请承包赵家窝铺东南大沟。2007年3月1日,太平镇机房沟村村民委员会与董*东签订《荒沟承包合同》,期限30年,范围包括赵家窝铺屯东南沟及沟里分沟叉。签订承包合同后,董*东未经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在机房沟村赵家窝铺南大沟林地内开荒种地。经阜蒙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现场勘测,董*东擅自开荒林地面积29亩,森林类别为国家公益林。经调查相关人员,该地块在董*东开荒种地前为荒山荒沟,不存在毁林行为。此案举报地块,近年来林草局未收到相关投诉,且与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件举报地块不重合,不是一个地块。 | 基本属实 | 1、责令董*东立即停止违法行为;2、限2021年10月13日前将被破坏林地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 阶段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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