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04-19 浏览量:4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季露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启动以来,阜新市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辽宁期间全市宣传报道和突发事件新闻报道方案》和《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宣传相关工作事项的通知》(阜协组〔2021〕2号)要求积极开展宣传报道工作,依托市县两级主流宣传媒介,每日发布环保督察工作动态,取得了积极进展。截至4月17日,阜新市发布环保督察信息205条。近期,为进一步督促各县区大力开展宣传报道工作,市工作协调组制定通报制度,定期公布各县区宣传报道工作进展情况、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要求各县区媒体做好宣传材料档案留存工作,定期将档案报送到市工作协调组,实现宣传报道工作的闭环管理,确保全市各主流媒体发挥出正向宣传引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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