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召开4月例行新闻发布会 生态环保督察内容介绍

日期: 2021-04-29 浏览量:13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季露 文字大小:

   4月28日,生态环境部举行4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执法局局长曹立平出席发布会,介绍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进展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主持发布会,通报近期生态环境保护相关重点工作进展,并共同回答了大家关心的问题。

刘友宾通报几项近期重点工作。涉及生态环保督察内容为: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已基本完成省级层面和下沉阶段督察工作。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在每届党的中央委员会任期内,应当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有关中央企业开展例行督察。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规定》,2019年和2020年,陆续完成第二轮第一批、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对上海、福建等9个省(市),中国五矿、中国化工、中国铝业、中国建材等4家中央企业,以及国家能源局、国家林草局2个部门开展督察。

今年,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第二轮第三批对山西、辽宁、安徽、江西、河南、湖南、广西和云南8个省(区)开展督察。截至目前,各督察组已基本完成省级层面和下沉阶段督察工作。

督察进驻以来,各督察组紧紧围绕督察重点,坚持系统观念,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精准、科学、依法,切实发挥了生态环境保护的引导和倒逼作用。在省级层面督察阶段,通过听取情况介绍、调阅资料、个别谈话、走访问询、受理举报等方式,掌握了一批问题线索。在下沉督察阶段,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现场,督察地市级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期间,针对重点问题线索开展了现场勘察和调查取证,并就是否存在“一刀切”方式消极应对督察的情况开展检查。目前,已曝光三批共24个典型案例。

各督察组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督促被督察地方有力有序推进边督边改,以整改实际成效来取信于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近日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环保督察工作曝光不少典型案例,不少环境问题是多年长期存在的问题。想请问一下曹局长,为什么这些问题在地方日常的环境执法中没有被发现和解决,今年将在哪些方面加强生态环境执法的监管,将采取哪些手段和措施来惩处相关环境违法行为,谢谢。

曹立平:谢谢你的提问。执法的目的就是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环境违法问题在现阶段是客观存在的,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和执法工作都是为了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十三五”期间,生态环境执法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全国共实施环境行政处罚案件83.3万件,罚款金额536.1亿元,分别较“十二五”期间增长1.4倍和3.1倍。全国适用新《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案件达到14.7万件,有力震慑了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尽管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但我们也要看到,我们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认识还不够到位,我们的执法体制机制还不够健全,我们的执法方法还不够优化,我们的执法能力与任务要求还不够匹配,我们发现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

今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抓好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对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好局、起好步至关重要。我们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和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的要求,做到“三个坚持”,“三个聚焦”,采取五个方面的措施。

“三个坚持”就是坚持严的主基调,坚持执法为民,坚持问题导向。“三个聚焦”就是聚焦影响群众环境权益和环境质量的突出问题,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点领域,聚焦环境问题多发频发的重点行业。具体来说,在国家层面要组织四项专项执法活动:

一是联合公安部和最高检开展危险废物环境违法专项,重点打击跨行政区域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二是联合公安部和最高检开展针对监测数据造假的专项,严厉打击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的环境违法犯罪;三是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监督帮扶,针对问题突出的行业开展专业化监督,针对问题严重的区域进行机动化帮扶;四是开展自然保护地专项,即“绿盾”行动。

为将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我们主要采取五项措施:

一是优化监督帮扶,保障攻坚成效。我们将按照“五个精准”的要求,优化组织形式,创新实施“重点专项帮扶+远程监督帮扶”相结合的工作模式。要继续坚持帮扶主基调,各地要针对突出的区域性、流域性、行业性生态环境问题,充分发挥交叉检查监督帮扶等方式的优势,统筹调用区域内精锐力量,破解地方保护,保障执法行动效果。

二是强化司法联动,严惩污染犯罪。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协同配合,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持续举办跨部门联合业务培训,强化“两法衔接”,切实形成严惩重罚的执法合力。对跨区域、跨流域的重特大环境污染案件,我们将和公安部、最高检一起,联合挂牌督办、联合现场督导,确保案件查办到位。

三是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今年部里印发的一号文件《关于优化生态环境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指导意见》,提出了18项制度和措施。通过深化“双随机、一公开”、强化非现场监管、健全举报奖励制度、探索第三方辅助执法等方式,提升问题发现能力;通过建立专案查办制度、完善自由裁量权制度、提高执法服务水平等方式,提升问题查处能力;通过完善正面清单、强化守法激励、开展普法教育等方式,鼓励更多的企业提升自主守法能力。

四是创新执法手段,提升执法能力。我们将积极探索新技术在生态环境执法中的应用,持续创新提升执法能力。研究实施用电监控、视频监控和关键工况参数监控,将监管范围扩展到企业的生产、治理和排放全过程;深化实施“千里眼”计划,加大对工业园区、企业集群周边微环境的实时监测力度,强化大气污染精准溯源和重点污染源远程监管能力;积极推进移动执法建设使用,实现环境执法流程式、网络化、智能化操作。

五是深化体制改革,加强队伍建设。我们将认真做好垂直管理和综合执法改革的“后半篇文章”,在推动各地完成组织体系调整并按新体制运行的基础上,确保运行机制、能力建设、法治保障全面到位,实现“真垂管”和“真综合”。继续紧盯监测执法协同和县级执法权等改革过程中需要进一步完善的重大问题,抓紧推动解决。结合改革的相关要求,综合推进落实机构规范化、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管理制度化,持续加强队伍建设,打造名副其实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的主力军。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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