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生态环境局新邱区分局关于2021年1月2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日期: 2021-01-22 浏览量:253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新邱分局 责任编辑:季露 文字大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2021122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文件

1

阜新市新邱区废弃矿山治理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工程供水管线工程项目

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赛道城北区东侧

 

阜新市新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辽宁特莱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设计建设阜新市新邱区百年国际赛道城供水管网,起点为赛道城配水管网接入点位于23号路最北侧高点位置(经度121.8183°、纬度42.1088°),供水管线由二次加压泵站经过市外环路接入配水点,为本项目终点(经度121.8296°纬度42.1022°),项目计划自北部开始至终点位置铺设DN 800-1000球磨铸铁管道,管道总长度5000m

一、施工期

(一)水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1.生产废水:包括机械、建材冲洗污水和含油污水,该污水悬浮物含量较高,一般不含有有毒有害物质,此部分污水可在施工现场收集到固定容器中沉淀,沉淀后可用于场地抑尘。

2.生活污水:本项目食宿均不在施工现场,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少,依托周边居民污水处理设施或沉降之后用于场地抑尘。

(二)大气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1.施工扬尘:主要为材料的运输过程中形成的扬土方的开挖运输、装卸等产生的扬尘和车辆碾压土路带起的扬尘运输原辅材料的车辆,要做好冲洗、遮蔽、清洁等工作;堆放沙、渣土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的场地和暂时不能运出施工工地的土方,必须采取集中堆放、压实、覆盖以及适时洒水等有效抑尘措施;施工场地周围进行围挡,尽量采取封闭或半封闭施工法;及时清运建筑垃圾,施工结束时,清整施工现场。

2.施工机械尾气:主要来源于以燃油为动力的施工机械、运输机械所排放的废气。加强设备维护和车辆运行管理,选用合格的燃油,尽量合理调配车辆、安排车辆出行、选用节能车辆,严格控制车辆和机械在非使用时间运行,减少车辆空档等候和减速状态下的运行,提高其利用率,以减少尾气污染排放。

(三)声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1.施工机械:合理制订施工计划和组织施工,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工作,避免午间施工,禁止夜间施工;采用先进的低噪声液压施工机械代替气压机械;不使用汽锤打桩机,采用长螺旋钻机;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

2.运输车辆:对施工运输车辆行驶时间、行驶路线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途经学校、居民区时减速慢行并尽量控制鸣笛;设置减速路埂、限速标志、禁鸣标志等措施。

3.文明施工:现场装卸管道、设备机具时,应轻装慢放,不得随意乱扔发出巨响;加强与管线周边公众的沟通,建设单位应与受影响的公众进行协商,双方达成一致后方可施工;设置施工围挡,对居民等敏感点设置隔声障,有敏感点道路施工段,应合理安排分段作业。

(四)固废影响及预防措施 

1.挖方弃土、建筑垃圾:暂存于施工路段两侧,注意苫盖防护,定期清运至指定消纳场

2.生活垃圾:定点堆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严禁乱堆乱放,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五)生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1.沿线土地利用:需进行严格的施工管理,作好临时占地的恢复工作,加强工程防护以及绿化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及地质灾害的发生。施工完毕后,拆除临时设施、平整土地,将表层土用于复耕等,恢复到原来土地使用功能水平。

2.植被损坏:路基填方、挖方、车辆碾压等使沿线征地范围的植被遭到破坏,地表裸露,从而使沿线地区的局部生态结构发生一定的变化。

二、运营期

   本工程为自来水管网建设项目,项目在运营期正常供水状态时无“三废”排放,故运行期不会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二、公示期限:2021122日-2021128日(5个工作日)

三、联系电话:0418-2714008  13941829315

四、传 真:0418-2714005

五、通讯地址:阜新市新邱区河汇街18号楼8               编:123005

六、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次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若有相关支持性文件,请在本栏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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