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关于加强我市土壤环境调查提案》第38号提案的回复

日期: 2020-04-27 浏览量:274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季露 文字大小:

杨君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土壤环境调查提案》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您提出的建议很好,抓住了阜新农业大市的实际,建议的落实顺应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趋势,同时也是我局近年来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高度关注的重点问题。接到建议后,我局立即转办具体业务科室进行落实。现答复如下:

一、 我市土壤环境保护工作开展完成情况

(一)领导机构组建和指导文件出台情况

2016年5月,国务院印发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6年8月,辽宁省发布实施了《辽宁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7年3月,阜新市人民政府印发了《阜新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确定了我市土壤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和工作目标,明确了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建立了评估考核制度,对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进行考核和责任追究。2018年9月,市政府与县(区)政府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落实县(区)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同年8月,我市编制完成了《阜新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意见》,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完成时限、责任单位进行了细化,更加有力推动《阜新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落实到位。

(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开展情况

1.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开展情况

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部署安排,我局联合我市各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工业和信息化、水利等部门及相关乡镇,于2017年按时完成了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布设及点位核实工作,共布设详查点位464个,划定详查单元56个,确定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90家,突出问题区域11个。2018年6月,我局配合技术单位--省地调院完成我市农用地详查土壤样品采集工作,共布设 464 个表层土壤调查点位,实际共采集464个点位,经采样现场核实,我市详查点位准确无误,无点位调整情况。

2019年,国家生态环境部下发了《关于做好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阶段性成果初步分享与应用的通知》,我市按相关要求向省环境厅申请了阜新区域农用地详查数据。目前,我市已履行数据保密规定,与市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签订保密协议,并对数据进行了共享应用。

2.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基础信息采集工作

按照省环保厅统一部署,2018年至2019年,重点开展了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基础信息采集工作。我局于2018年8月完成了我市110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基础信息采集、质量控制和空间信息整合工作。2019年3月,按照环境部最新要求,我局将现有调查企业与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数据中重点行业企业清单进行比对,依据信息采集筛选原则,经各县(区)核实确认,新增14个调查地块,经调查单位现场调查核实,最终增加8个地块,剩余6个地块核实不查。按照环境部《关于进一步明确油田、尾矿库、填埋场等地块相关调查要求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9〕222号)和《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油田、尾矿库、填埋场等地块相关调查要求的通知》(辽环函〔2019〕99号)文件相关要求,经与市安监局等相关部门对接核实后,补充了54个尾矿库地块,调查单位通过现场调查,最终确定调查对象为49个尾矿库,剩余尾矿库核实不查。2019年10月,我局结合二污普最新数据,对调查象进行了第二次增补,新增1个垃圾填埋场地块和1个关闭企业地块。最终确认调查对象172个地块(其中包含1个中石油地块)。

3. 重点行业企业疑似污染地块初步采样调查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要求,省生态环境厅统一部署,以前期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基础信息采集成果为基础,在全省范围内对重点行业企业疑似污染地块开展初步采样调查,共涉及我市9个地块,由我局牵头负责具体工作。3月9日,省厅土壤处组织召开了传达落实国家生态环境部工作部署会议精神视频会。对我省项目开展方式、地块单价、招投标要求、质控方式和时间节点进行了安排部署。按照省厅要求,我局指定责任人,明确各环节时间节点,倒排工期,以确保项目稳步有序推进。3月至4月,已经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上2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的前期线上培训和线下内部座谈6次,进一步提高了我市方案编制、现场踏勘、布点确认、采样运输、技术分析等业务水平,对我市布点采样方案编制有了初步理解与把握,为下一步开展采样调查工作打好基础。截至目前,该项目已经完成前期公开招标资料准备工作,将于4月底前发布招标公告。

(三)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立情况

按照相关要求,我市建立了覆盖2个粮食生产大县和我市主要风险防控地区等,以土壤基础点位、土壤背景点位和风险点位为主要构架的市级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我市现阶段共设置93个土壤监测点位,其中设置了土壤基础点位46个(基础点位全部为耕地点),包括阜蒙县31个,彰武县15个;设置土壤背景点位7个(4个耕地点、3个林地点),其中阜蒙县3个,彰武县4个;设置风险点位40个,涵盖了污染行业企业周边(含工业区)、固废集中处理处置场地、油田采矿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历史污染区域、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果蔬菜种植基地八大类型9个重点区域。通过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的建设和对监测点位的监测,能够获得我市土壤环境质量基础数据,对掌握我市土壤环境质量现状,日常环境监督管理、执法、土壤污染防治决策和工作部署有较大帮助。

2017年,完成了46个基础点位的监测工作,主要监测项目包括镉、铬、砷、汞、铅等36项,监测数据合计1656个。2018年,完成了采矿区风险点进行加密监测工作,对15个点位进行监测,包括镉和汞2项监测内容,监测数据合计30个。2019年,完成了10个重点监测企业土壤环境监测工作。

(四)农业生产环境安全保护工作

为进一步强化我市两个产粮大县农业生产土壤环境保护力度,确保农业生产环境安全。2018年,阜蒙县、彰武县启动《产粮油大县土壤环境保护方案》编制工作。截至目前,方案已经初步编制完成,正在组织开展方案申报、审核工作。

(五)未污染土壤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1.针对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增加了对土壤环境影响的评价内容,并提出土壤污染防治的具体措施。同时市、县(区)生态环境部门加强了对土壤污染防治设施的“三同时”监管工作。

2.从2018年起,我市建立了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实行动态更新,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共确定10家重点监管企业。按照市土治办印发的《关于做好<企业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签订工作的通知》要求,县(区)政府每年分别与这10家企业签订了《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强化企业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县(区)政府的监管责任。我局牵头开展企业周边土壤环境进行监测,同时督促10重点监管家企业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要求,开展厂区内土壤质量监测工作,并将场区内、外检测结果在我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

3.我局于2018年11月,组织召开了全市重点监管尾矿库的企业尾矿库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工作会议,并下发《关于重点监管尾矿库的企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工作的紧急通知》,部署全市9家重点监管尾矿企业开展尾矿库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并将《尾矿库风险评估报告》及评估意见报送市局和阜蒙县分局备案。

(六)控制农业污染工作

1.向上争取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40万元,用于开展彰武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试点工作。以县为单元整县推进,将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分为优先保护、安全利用、严格管控三个类别,并结合实际情况和相关技术规范,制定了耕地分类管理实施方案。

2.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95%以上。2018年至2019年,我市测土配方施肥实现了全市覆盖率95%以上。全市现有耕地面积778万亩,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740万亩。

3.阜、彰两县开通了12582移动通信手机定位服务系统,为农民提供科学肥料配方。既节省化肥用量,降低成本,又防止土壤板结和污染,同时能达到稳产和增产。

4.开展耕地有机质保护与提升行动,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减少化肥用量。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补助项目资金200万元,共推广施用有机肥面积5万余亩,实施秸秆还田总计200余万亩,改善土壤环境,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提高耕地质量。

5.2018年,在阜、彰两县实施了化肥使用控减量试验示范项目,推广使用缓释肥料和炭基肥料并配合测土配方施肥。同时推广玉米、花生化肥使用控减量试验面积1万余亩,辐射带动了周边乡镇。截止目前,全市近70%-80%的农民已经使用此项技术,据县区统计,此项技术亩可节约化肥用量5%-10%。

6.市财政在资金比较困难的情况下,拨款25万元资金支持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项目,全部购买商品有机肥近500吨,春耕前已发放农户,助力开展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

7.2018年,彰武县被农业农村部列为有机肥替代化肥项目建设示范县,补贴资金1000万元,主要用于商品有机肥、农家肥施用补贴;阜蒙县被农业农村厅列为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项目建设示范县,补贴资金100万元,主要用于测土配方施技术的应用与推广。这两个项目的实施将极大的提高耕地质量,减少化肥用量,生产优质无公害农产品,减少由于过度使用化肥带来的面源污染。

8.2018年,全市推广新型高效植物新器械,主要有烟雾剂、弥雾机、大型自走式高秆作物喷雾机等万余套,减少农药“跑、冒、漏”的问题,减少了面源污染,提高了农药利用率。

9.2018年,在玉米螟、粘虫、草地螟等重大农业有害生物防治中,积极推广应用物理防治技术,重点使用推广黑光灯、频振式杀虫灯诱蛾及性诱剂诱杀等,大大减少了农药使用量。

10.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和销售不合格农膜行为。以农膜为重点,对农资经营单位开展无照经营、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三无产品”等违法行为的检查。重点对乡镇偏远地区的农膜经营单位进行检查。查看农膜的购进渠道,是否标注厂名、厂址、规格、型号、执行标准、台账登记等。同时对农膜质量进行抽检,2018年9至10月,对辖区内的农膜经营户进行了2个批次的抽检。经检验,未发现市场上的农膜产品存在质量问题。

11.2019年,开展了阜新农药废弃物现状调查及推进建立回收试点工作(市“重强抓”项目)。通过借鉴国内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现状和回收处理模式研究经验,对我市农药废弃包装物相关情况进行了初步调查,以阜蒙县、彰武县辖区为单元,分区块对农药经销、使用情况及农药包装物产生、排放处理进行调查、分析,查找农药废弃包装物散排的原因,靶向研究回收处置办法。以阜蒙县建设镇德一村为村级试点,制定实施方案,回收散落在田间地头、沟渠的废弃农药包装物,同时,在镇区设立规范的农药废弃包装物储存库,统一集中贮存全镇回收的农药废弃包装物,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通过建设镇德一村率先示范,在全镇展开清理工作,进而消除历史遗留问题。并根据前期调研和后期试点材料,整理形成了《阜新废弃农药包装物现状调查及推进建立回收试点的报告》。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进一步落实《阜新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阜新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意见》和《阜新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相关部署,2020年重点完成以下工作:

1.完成我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疑似污染地块初步采样调查工作。

2.推动阜蒙县建设镇农药废弃包装物试点经验推广工作。

3.完成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和污染地块名录动态更新工作。

4.完成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动态更新工作,并向社会公开。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今后继续关注环保事业的发展,并为我们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以上答复,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阜新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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