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阜新市生态环境局决算公开

日期: 2020-07-31 浏览量:409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季露 文字大小:

   


第一部分   阜新市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新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阜新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阜新市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
(二)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协调配合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地方政府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配合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跨流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承担排污许可证相关工作,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监督检查县区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四)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地方财政专项资金安排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落实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七)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落实有关政策、规划、标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配合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负责放射性物质运输、电子辐射安全、核材料管制以及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等监督检查工作。
(八)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对地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提出环境保护意见。按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九)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制定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拟订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地方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地方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十)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组织协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根据授权对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具体要求情况进行督察问责。
(十一)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协调查处跨区域、跨流域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指导和监督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十二)组织开展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开展生态环境国际合作交流。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 市生态环境局要统一行使生态环境保护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建设美丽中国。
(十五)关于污水处理方面的职责分工。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指导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营监管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指导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营监管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阜新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部门决算(二级预算)


 第二部分 阜新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件1.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样.xls


    第三部分 阜新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743.0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743.07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04.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38.27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1045.47万元,占收入总计的59.97%。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36.03万元,降低2%,主要原因:一是项目减少。

    (二)支出总计1522.30万元,包括: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

    1.基本支出370.0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24.31%。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6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29万元

    2.项目支出1152.27万元,占支出总计的75.69%。主要包括2018年燃煤锅炉补贴支出、细河流域环境监控管理系统建设费支出、地下水环境调查评估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评估费等。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255.23万元,增长20.14%,主要原因:一是部分项目完工验收二是增加细河流域水环境监控管理系统建设费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266.23万元。

    主要是年末财政拨大气、水体专项资金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474.96万元,增长60.03%,主要原因:部分项目正在实施中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22.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0.04万元,项目支出1152.2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55.23万元,增长20.14%,主要原因:一是部分项目完工验收二是增加细河流域水环境监控管理系统建设费。与年初预算相比,2019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570.58%,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8.69%,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

    (二)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22.3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22.31万元,占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7万元,占0.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支出1445.27万元,占94.93%;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20.08万元,占16.41%,城乡社区支出11.48万元、占0.75%,其他支出41.7万元,占2.74%。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22.31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346.18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9.7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追加升级升档、绩效工资、考入人员16人经费等。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83万元,主要是办案费支出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

    (4)财政国库业务1522.31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项目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57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追加及项目资金增加。

    (5)信息化建设0万元

    (6)事业运行0万元

    (7)其他财政事务支出41.7万元,主要是世行贷款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7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77万元,主要是取暖费及遗属补助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取暖费增加。

    (2)事业单位离退休0万元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0.28万元,主要是补缴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利息等支出

    (4)死亡抚恤0万元

    (5)伤残抚恤0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

    4.节能环保支出1445.27万元,具体包括:

    水体支出167.5万元,主要是细河流域水质监测改造及运营等支出

    5.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

    6.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

    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

    8.国土海洋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

    9.住房保障支出20.08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20.08万元,主要是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8.3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考入人员16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8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严格管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8万元,主要用于车辆保险、汽油机维修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0.0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42.1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24.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阜新市生态环境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6.17万元,比上年增加79.12万元,增长29.62%,主要原因是考入人员16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生态环境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6.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6.3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生态环境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1.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0.交通运输(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2.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项):反映援助其他地区资金中的其他支出。

    33.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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