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环境环保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19-08-02 浏览量:369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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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阜新市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新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阜新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阜新市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
(二)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协调配合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地方政府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配合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跨流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承担排污许可证相关工作,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监督检查县区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四)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地方财政专项资金安排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落实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七)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落实有关政策、规划、标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配合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负责放射性物质运输、电子辐射安全、核材料管制以及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等监督检查工作。
(八)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对地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提出环境保护意见。按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九)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制定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拟订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地方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地方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十)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组织协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根据授权对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具体要求情况进行督察问责。
(十一)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协调查处跨区域、跨流域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指导和监督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十二)组织开展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开展生态环境国际合作交流。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市生态环境局要统一行使生态环境保护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建设美丽中国。
(十五)关于污水处理方面的职责分工。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指导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营监管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指导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营监管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 阜新市环境保护局
2、 阜新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3、 阜新市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阜新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阜新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 3467 . 1 0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467.1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67.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703.2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结余230.38万元,项目支出结余472.83万元,结余原因为项目未完工。
(二)支出总计 3251 . 9 8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712.4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03.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9.3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9.1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3万元。
2.项目支出1539.51万元,主要是政府采购及其他项目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 918 . 3 4万元  
主要是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57.53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860.81万元,项目款年所以暂结转下年。
(四)收入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1.收入增减情况。2018年,环境保护局部门决算收入3467.10万元,比上年增加356万元,增加11.44%,收入同比增加的原因为2018年调增工资基数及各项保险缴费数.
2.支出增减情况。2018年,阜新市环境保护局部门决算总支出3251.98万元,同比增加支出35.69万元,增加1.10%,支出增加的原因为2018年新调入人员,所以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阜新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251.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2.46万元,项目支出1539.51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251.9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5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906.52万元,污染防治支出948.39万元,污染减排支出1121.09万元,其他节能环保支出19.9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8.15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3.51万元,其他支出18.23万元。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57万元,包括:
(1)事业单位离退休11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8万元,死亡抚恤金30.77万元。
2. 节能环保支出2906.52万元,包括:
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817.08万元,行政运行支出267.04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46.27万元,环境保护支出55.87万元,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47.88万元。
3. 污染防治支出948.39万元包括:
  大气567.85万元,其他污染防治支出380.54万元。
4.污染减排支出1121.09万元包括:
  环境监测与信息支出877.94万元,环境执法监察支出243.14万元。
5.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19.95万元
6.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108.14万元
7.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51万元
节能环保51万元。
8. 住房保障支出123.50万元
  住房公积金123.50万元
9.  其他支出18.23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2.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2.7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7年减少11.44万元,下降25.93%,主要是2018年公车改革,车辆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降低。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05万元,2018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1批次,7人,0.05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2.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7万元。2018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3辆,机要用车2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其他用车20台。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环境保护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42万元,比2017年减少98.78万元,降低66.2%,,公务用车随着下拨,各项运行维护费降低;厉行节约,机关运行费用整体降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阜新市环境保护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阜新市环境保护局共有车辆23辆,其中: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3辆,机要用车2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其他用车20台;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 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度阜新市环境保护局预算绩效评价管理机制不断完善,预算绩效管理理念逐步建立。对资金投入、资金使用方向、项目实施产生的效益有了总体把握,在年度预算资金分配中掌握了主动权,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预算编制的科学合理性。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32.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3.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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