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9-28 浏览量:1251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季露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市生态环境服务中心、执法队、各分局、各相关科室: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和污染防治的重要指示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将阜新市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与环保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涉及生态环境领域内容进行了细化分解,制定了《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阜新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9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任务分解方案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和污染防治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提升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绿色健康发展,结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三年工作计划,根据《阜新市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与环保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以及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生态环境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范围
全市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
二、整治时间
2020年至2022年末。
三、组织机构
成立阜新市生态环境局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祝建华
副组长:杨德君
成员单位:市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队、局属各分局,审批科、土壤科、水科、监测与应急科、服务中心自动监控部
领导小组办公室由执法队和应急科抽调人员组成,负责日常联络调度等工作。(应急科:杨可佳 执法队:李强)
四、重点任务
(一)开展化工园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1、全面排查评估化工园区环境风险隐患。各成员单位参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推进方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等法规、政策措施,对辖区内所有化工园区进行排查,建立问题及整改台账,全面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整改。重点对园区规划环评落实、环境应急管理、污水处理达标排放(污水处理企业使用、储存的化学药剂的品种和储量是否与环评报告一致)、自动监控设施安装等存在的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方案,组织实施整改。(执法检查部门:执法队、两县及开发分局;业务负责部门:审批科、土壤科、水科、监测与应急科、服务中心自动监控部)
2、全面排查环境应急处置保障能力。各成员单位要督促辖区内所有园区完善应急预案体系,配备充足的应急物资、组建应急队伍,定期检查园区企业环境应急准备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开展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完善园区环境应急处置能力。(执法检查部门:执法队、两县及开发分局;业务负责部门:监测与应急科)
3、全面推进自动化、信息化管理水平。各成员单位要持续推进智慧园区建设,完善自动监控系统,推进有毒有害气体预警体系建设,定期对园区存在的环境风险进行分析评估,实现对园区内企业、风险源的监控预警。(执法检查部门:执法队、两县及开发分局;业务负责部门:监测与应急科、服务中心自动监控部)
(二)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1、深入排查治理企业环境风险隐患。各成员单位要对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督促企业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完善环境应急防范设施,建立问题及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并对企业自查情况进行督查、抽查,落实整改。(执法检查部门:执法队、两县及开发分局;业务负责部门:监测与应急科)
2、全面排查建设项目环评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要重点排查现有企业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严厉查处,2020年6月底前整改到位。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版)》要求,完成所有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登记工作,做到持证排污、按证排污,2020年9月底前落实到位。(执法检查部门:执法队、两县及开发分局;业务负责部门:审批科 、各分局)
3、强化企业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全国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要求,全面排查整治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转移联单等制度落实情况,危险废物分类分区安全贮存和标识制度、按时限贮存、清库减存等落实情况,危险废物处置设施污染防治情况。(执法检查部门:执法队、两县及开发分局;业务负责部门:土壤科)
4、确保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达标排放。各成员单位要督促企业规范设置排污口,安装在线监控装置并与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联网。重点排污单位要全面开展自行监测,并实行环境信息公开。要对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排查,重点检查企业废气、废水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排放情况,对污染严重整改无望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执法检查部门:执法队、两县及开发分局;业务负责部门:水科、大气科、监测与应急科、服务中心自动监控部)
(三)建立促进高质量发展的环保长效机制
1、强化建设过程管理。严格执行园区规划和环保准入标准,对园区规划环评及园区项目环评报告进行审查。(审批科、各执法部门)
2、强化验收环节管理。加强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对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进行监督核查。(土壤科、各执法部门)
3、加强日常监管。各成员单位要对辖区内化工园区和危化品企业加强日常监管,对环境风险防治、危险废物管理等纳入日常工作范围,立足长效发展,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各成员单位)
五、时间安排
从2020年8月至2022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12月底前)10月底前完成化工园区和企业全面排查,依据排查整治结果提出环保管理意见。12月底前,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强力推进整改落实,隐患排查整治取得初步成效。
(二)系统提升阶段(2021年底前)严控环境风险,动态更新排查及整改台账。按照高质量、精细化、生态型、循环式发展方向,推动园区及企业改造提升。
(三)巩固提高阶段(2022年底前)总结排查整治经验,固化攻坚成果,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环境安全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将此项工作作为近三年主要工作任务,提高思想认识,成立工作专班,吸取“7.11”氟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爆炸事故经验教训,狠抓环境安全不放松。
(二)强化落实,明确责任分工。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园区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要将排查出的问题列入整改台账,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健全完善的信息共享和联动机制,确保排查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三)严格执法,严肃责任追究。各成员单位要对排查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如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和运行不正常等,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采用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污染物,以及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排放污染物,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因走过场、弄虚作假等造成排查整治不到位或在排查整治期间发生环境污染事件的,将对相关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
(四)完善档案,加强信息报送。各成员单位对排查企业要按照“一企一档”要求归档留存,按要求填写《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表》(附件2),写明检查时间、发现的问题、排查结论和整改建议,由检查人员签字确认,与《危险化学品企业环保问题统计表》(附件3)一同于每周三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10日前将阶段性工作总结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应急部门确定的化工园区名单-附件1.doc
2、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表-附件2.doc
3、化工园区及危险化学品企业环保问题统计表-附件3.doc
《阜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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