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6-10-29 浏览量:39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张鹏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全面贯彻落实《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及国家和省关于深入打击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弄虚作假问题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常态化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拓展问题线索渠道,畅通投诉举报途径,现将生态环境检测机构弄虚作假问题监督举报电话公布如下:
0418—6325169
接听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工作日)
举报人需对其所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夸大或歪曲捏造事实。举报时请准确提供被举报对象、具体问题描述及有效联系方式,署真实姓名及身份证件举报,以便核查反馈。对恶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对实名举报者,我们将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坚决维护举报人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恳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主动监督,携手共建健康公正的监测市场秩序,共同守护生态环境质量安全。
主办单位:阜新市生态环境局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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