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6-10-27 浏览量:95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张鹏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法典》《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切实做好监测机构弄虚作假问题排查整治,进一步提高监管执法专业技能,严厉打击监测机构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近日,省厅决定组织开展全省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弄虚作假问题违法案件调查与取证培训。我市生态环境局监测科、执法队、公安部门环食药侦支队分管负责同志和具体工作负责同志在市生态环境局集中参会。

本次培训紧扣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执法依据这条主线,重点围绕三大板块授课: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相关条款解读;二是《生态环境监测条例》监管要求;三是《刑法》与“两高”司法解释刑事追责规定。培训立足执法实战,系统讲解监测造假案件调查、现场核查要点、证据固定规范、法律适用界定等实操内容,清晰界定监测机构、运维人员、排污单位各方的法定责任与法律红线。
同时,培训结合典型执法案例,深度剖析监测环节各类造假手段、隐蔽违规操作,细致讲解现场核查流程、证据固定规范、违法事实认定、案卷制作标准,针对性解答基层执法中取证难、定性难、追责难等痛点难点问题,真正实现以案释法、以学促练、学以致用。
参训人员全程认真聆听、深入学习、细致记录,围绕日常执法难点、疑点开展交流研讨。大家纷纷表示,本次培训法律依据明确、案例鲜活、实操性强,有效补齐了监测执法业务短板,进一步厘清了行政查处与刑事移送的执法边界,夯实法律基础,对今后精准查办监测弄虚作假案件具有极强的指导意义。
下一步,我单位将以此次专题培训为契机,持续深化生态环境执法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开展执法业务练兵,坚持学用结合、以训促战。始终坚持严管严控、重拳整治,紧盯第三方监测机构、在线运维单位等关键主体,常态化开展排查整治,综合运用行政、刑事法律手段严厉打击各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坚决守住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底线,以精准高效的执法监管,守护区域生态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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