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6-05-07 浏览量:193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太平区分局 责任编辑:张鹏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6年5月7日-2026年5月1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418-6659500
通讯地址:辽宁省阜新市太平区太平大街3号
邮编:123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阜新隆远生态环境治理有限责任公司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 太平区 | 阜新隆远生态环境治理有限责任公司 | 辽宁山和家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改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阜新市新型材料产业基地内,总投资550万元,主要利用现有6131m2车间1座,新建一台1.75MW生物质热风炉用于生产供热,并购置双轴搅拌机、圆盘分料器、造粒机、皮带机等设备,将煤矸石粉、污泥与生物质经搅拌、烘干、造粒制成生物质燃料颗粒;将煤矸石粉、污泥与除尘灰经搅拌制成建材原料。生产的生物质燃料与建材原料可作为替代原料和燃料,供应周边水泥厂、制砖厂使用,项目设计年处理各类固废37万吨,建成后可为当地水泥、制砖行业提供稳定的预处理原料。 | 项目营运期对环境影响以及主要治理措施: 1.大气 该项目废气主要为装卸粉尘、上料废气、搅拌造粒废气、包装废气、污泥臭气、烘干废气。 装卸粉尘采取袋装卸料、车间全封闭等方式减少粉尘排放;上料机进口、出口分别安装包围型集气罩(含软帘),上料废气、搅拌造粒废气、包装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过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污泥臭气通过污泥池加盖、密闭管道和生物滴滤除臭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烘干废气经过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3)排放。 2.废水 该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用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太平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生产设备和移动设备噪声。生产设备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安装在车间内,合理布局、建筑墙体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从根本上降低噪声强度;移动设备通过车间封闭作业减少噪声传播,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 该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包装、生物质灰渣、废布袋、除尘灰、沉降灰等一般固废,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等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 废包装、废布袋收集后定期外售回收单位;生物质灰渣、除尘灰、沉降灰作为本项目原料回用;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次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若有相关支持性文件,请在本栏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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