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6-03-24 浏览量:56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张鹏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3月23日,为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监测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推动排污单位依法履行公开自行监测信息的主体责任,市生态环境局会同阜新县分局面向重点企业召开自行监测信息集中填报和《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宣讲会,60余家排污单位参加了培训。

会上,业务科室从法定义务、按证监测、依法查处、及时公开四个角度,逐条解读《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生态环境监测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等法律法规对于企业自行监测的法律要求、违法风险和监管标准,逐项演示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全国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共享系统的各功能模块,现场讲解监测方案制定要点、手工数据录入、保存、发布等流程,明确监测点位、监测指标、监测频次等事项,深化企业对自行监测的了解,提高排污单位对自行监测工作的法律自觉。
会后,我局组织各排污单位分组现场进行平台填报,对填报流程及问题事项进行“一对一”指导解答,将疑难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并统一研究解决,全力帮扶企业完成自行监测信息填报工作,推动全市排污单位完成监测信息公开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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