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临时公示

日期: 2025-11-20 浏览量:66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海州区分局 责任编辑:张鹏 文字大小:

根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准则编制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和临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并上传至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由于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升级停用,按照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和阜新市生态环境局要求,现将海州区相关企业信息公开如下:

附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临时报告(久伟硼酐厂).pdf

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临时报告(阜新市海州区韩家店镇韩家店村烧结砖厂) .pdf

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临时报告(阜新市海州区韩家店镇东瓦村第二砖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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